胜诉案例

长园集团累遭260人索赔9342万元;山西路桥新增8起股民索赔及63万元赔付义务

时间:2021-06-25 阅读:767



长园集团(600525)6月25日晚公告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最新进展



公司近日收到深圳中院诉讼材料,新增131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请民事诉讼,诉请被告长园集团等赔偿131人损失约5940.09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其中7件诉讼(诉求赔偿1287.96万元)中被告为公司、尹智勇及史忻;其中2起诉讼(诉求赔偿944.64万元)中被告为公司及许晓文。


因公司2016、2017年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告投资者因公司前述信披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损失,依法申请法院判令公司承担其损失。截至目前,公司已涉约260名投资者索赔诉讼,诉求索赔金额约9342.23万元。以上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金额。


长园集团股民索赔报名适格条件2017年3月14日至2018年12月24日期间买入长园集团,并在2018年12月24日收盘后当日仍持股的受损投资者,可上“众维515”网或微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提交获赔报名申请,加入集体索赔诉讼准备。




山西路桥(000755)25日公告投资者索赔诉讼最近进展



1、近日公司相继收到太原中院8份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涉及新增8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8名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山西路桥赔偿损失295168.04元,并承担诉讼费。上述8起案件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判决或裁定,对公司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2、近日太原中院新增一审判决被告山西路桥赔偿20名原告投资损失共约62.11万元(原诉请赔偿约67.26万元);近日公司收到山西省高院2份《民事调解书》,公司与2名一审原告、被上诉人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其投资损失10021.78元。由此公司将承担63.11万元赔付义务及相应案件受理费。预计本次及以往公告的该类诉讼对公司利润不存在重大影响。


(众维515提示:本案源于山西路桥前身山西三维的重大环保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件,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案3年诉讼时效已于数日前届满,不再接受新的委托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