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01 阅读:4719
判决书是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判决书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等。
投资者诉讼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是民事案件,判决书往往厚达十几页。那么,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民事判决书的都有哪些结构和内容?拿到判决书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如何更好地了解审判结果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民事诉讼判决书有固定的格式要求。一般来讲,判决书由标题、首部、事实、理由、裁判依据、判决主文、尾部、落款和附录等组成。
标题由法院名称、文书名称、案号组成。标题第一行写法院名称,第二行写文书种类,即“民事判决书”。在标题右下方写案号,案号一般表述为“[年度]×民初字第××号”。“年度”为案件受理年度,“初”字即为一审判决。
第一部分依次写明诉讼参加人基本情况、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如受损投资者某某是原告,吴立骏律师是原告代理人,某某上市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等是被告,及诉讼参加人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紧接着就是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的简要介绍,说明该案件法院于何时受理,依法进行了审理,已审理终结。
事实部分主要包括:原告起诉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被告答辩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和事实。
原告起诉的诉讼请求就是投资者填写起诉书时要求赔偿的金额,陈述事实和理由时,说明投资者是该上市公司股东,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公司虚假陈述行为,投资者在公司实施虚假陈述行为后购买股票,并持有至揭露日,因此遭受损失。
被告答辩包括对诉讼请求的意见、事实和理由,被告往往会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答辩。一是行政处罚不等于民事侵权;二是证券价格下跌是受市场系统性风险影响,不是虚假陈述行为造成,与公司不当披露无因果关系;三是对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的认定有异议;四是计算方法错误等。
理由和裁判依据部分,法院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双方就各自观点提交的证据,认定事实,遵照相关法律,逐一评判并说明理由。双方当事人对证据无异议的法院予以确认,有争议的分别分析认定。如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存在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会根据相关法律酌情判定,在计算出来的损失金额上予以相应扣除。
这一部分投资者一定要仔细阅读。许多原告股民会发现判决赔偿金额少于自己诉请的损失金额,一般来说大多是因为法院认定有系统性风险,将诉求金额进行了扣除;也有一些投资人诉求计算时揭露日与法院认定的揭露日、实施日、基准日不一致,导致损失金额变小甚至丧失索赔资格而败诉;还有部分投资者偿金缩水的情形,是因为法院认定的损失金额将投资者在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卖交易的盈利部分与损失进行了抵消等。当然判决书中会将损失的计算方法予以详细分析说明,投资者有疑问的话可以反复精读这一部分直到弄懂厘清。
接下来是判决主文,法院援引相关法条后归纳出判决结果。这一块其实是投资者拿到判决书后最关心最先看的部分。要是胜诉的话,会写明投资者被法院支持获赔的金额,包括其如何构成。通常对符合索赔条件的原告,法院会支持其部分诉求,也就是起诉时投资者要求赔偿金的一部分。这是因为,如法院判定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原因除被告虚假陈述行为之外还有系统性风险因素,损失金额计算出来后会打折扣;或者投资者原来请求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利息等,法院判决支持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没有支持利息等情况。
尾部包括迟延履行责任告知、诉讼费用负担、上诉权利告知。这些内容有些投资者容易忽略,众维515提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注意阅读。因为虽然判决投资者胜诉,但如果不是全额获赔(如前所述,这种结果极为常见),投资者仍需承担部分诉讼费用。另一方面,作为原告如对判决不服,有上诉的权利,投资者需要注意判决书上提示上诉的期限,以免因期限内未上诉而失去诉权。
需要说明的是,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涉及众多投资者,法院在裁判时往往会考虑案件的群体性,采用统一的标准和方法,判决结果对广大投资者均适用。如对方当事人提出上诉,众维515会继续支持投资者,由团队律师代理投资者应诉。如个别投资者不满意诉讼结果,而对方当事人也未提起上诉,除非特殊情形,本团队一般不再支持投资者上诉。
判决书最后的部分是落款,包括合议庭署名、日期、书记员署名、院印。确有必要的会另页附录。
好啦,对判决书的简单介绍就是这样。希望已经报名或准备参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投资者细读几份判决书,更好的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能理解和支持众维515团队的诉讼工作,双方能配合得更加融洽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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