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

嘉澳环保及三高管领罚300万!虚增收入成本累超5亿市值缩水大半,股民索赔诉讼已在路上

时间:2021-05-26 阅读:918

继2020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2021年5月14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2021年5月26日,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澳环保,603822)公告当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众维515证券索赔网负责嘉澳环保股民索赔的吴立骏律师表示,处罚决定落地意味着,嘉澳环保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民事索赔诉讼司法流程正式启动,符合索赔条件的嘉澳环保受损投资者可通过网站报名加入诉前准备。

 


据处罚决定书认定,嘉澳环保因未将应合并未合并境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根据业务实质对相关业务进行收入和成本的抵销处理,导致公司披露的2019年报、2020年一季报、2020年半年报和2020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构成违法。

 

浙江证监局依法决定,对嘉澳环保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0万元罚款,对嘉澳环保董事长、总经理沈健给予警告并处100万元罚款,对嘉澳环保时任董事、财务总监查正蓉,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秘王艳涛给予警告,并分处50万元罚款。上市公司公告显示,受罚的有责高管之一查正蓉已于5月15日辞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职。

 

处罚决定书揭示,2019年初至2020年8月,嘉澳环保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江能源、嘉穗进出口与RICH TIME、FOUTAIN HIGH、HIGH CHANNEL等境外主体开展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嘉澳环保未将FOUTAIN HIGH、HIGH CHANNEL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对东江能源、嘉穗进出口、FOUTAIN HIGH、HIGH CHANNEL 之间的购销业务进行抵销处理,且未根据业务实质对通过 RICH TIME 实施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进行收入和成本的抵销。

 


以上导致嘉澳环保2019年报至2020年三季报四期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各期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7854.34万元(占比14.24%)、8931.09万元(占比27.08%)、11948.70万元(占比20.63%)和14872.17万元(占比14.96%),分别虚增营业成本17962.36万元、8991.97万元、12021.33万元和14973.67万元,分别虚减净利润105.04万元(占比1.65%)、58.93万元(占比8.89%)、68.44万元(占比2.99%)和93.61万元(占比2.76%)。

 

嘉澳环保表示,针对上述涉嫌违法的事实,公司已于今年4月30日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予以了相应更正处理,其中2020年1-3季度调减营业成本的金额除含处罚决定书中调整金额外,还将部分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中一并调整,三期实际分别调减营业成本8284.29万元、11027.31万元和13100.77万元,此调整事项不影响净损益。

 


公开资料显示,嘉澳环保主要专门从事环保增塑剂、稳定剂和生物质能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2016年4月上市。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收12.3亿元,同比增长14.39%;净利润3716.5万元,同比下滑40.23%,为上市以来最差成绩,五年来业绩首次出现负增长。今年一季度,公司营收3.19亿元同比增32.53%,净利润2099.71万元同比大增197.58%,期末每股净资产10.91元,有股东9026户。

 

根据证券法及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相关司法解释,律师提示,凡在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嘉澳环保,且2020年12月23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该股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在“众维515”网或微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提交获赔报名申请,准备加入民事索赔集体诉讼。据悉,目前其团队已受理上百名嘉澳环保受损股民的委托,部分已完成诉前准备,不日将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发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诉讼。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股东总数10562户,或有相当比例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今年5月26日,嘉澳环保股价收报22.10元,较2017年4月的百元历史高点(前复权)跌78%,最新市值16.21亿元,与历史峰值市值相比缩水超过5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