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

ST中捷三项信披滞后领罚44万元,股价五年跌九成投资者索赔诉讼正式启动

时间:2021-02-04 阅读:1137


2021年2月4日盘后,ST中捷(002021)公告当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披露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标的资产破产事项,浙江证监局决定,对ST中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建成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周海涛、时任董秘郑学国、王端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众维515证券索赔网主理吴立骏表示,行政处罚的落地开启了ST中捷虚假陈述民事索赔诉讼窗口,权益受损的适格投资者可在网站报名加入诉前准备,依法开展维权争取获赔挽损。

此前,ST中捷于2020年1月15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于2020年12月30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表示,本次处罚涉及的公司违法行为不触及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暂无影响,公司及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据处罚决定,经查明,中捷资源等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5年11月,中捷股份全资子公司上海盛捷与东宁华信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合同中载有上海盛捷向东宁华信支付增资首付款三亿元人民币、30亿投资款等内容;2015年12月,上海盛捷与东宁华信签署《合作协议书》,约定上海盛捷收购东宁华信股权1亿元,再向东宁华信增资1.71亿元,合计 2.71亿元,占上市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95%;2016年4月,上海盛捷与东宁华信及时任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李某民、玉环德康签署《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确认书》,约定上海盛捷在上述2015年12月23日签署的《合作协议书》中的权利义务全部由玉环德康承接,所涉金额占上市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6.6%。公司未依规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直至2018年5月8日才公开公告披露。




二、中捷股份控股股东中捷环洲持有的100%上市公司股份1.2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45%)2018年3月被甘肃省高院轮候冻结,同年4月被杭州中院、深圳中院轮候冻结。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直至2018年6月6日才公告。

三、2015年6月,中捷股份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称拟面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3亿股股票,募集不超过81.9亿元,其中15.8亿元用于收购江西金源公司95.83%股权。同年12月,公司公告称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予以受理。2017年12月,万载县人民法院受理江西金源破产重整一案,于2018年1月指定管理人,同月法院在人民法院公告网上公告该事项。而截至2018年3月发布《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司未披露江西金源破产事项。

资料显示,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中、高档工业缝制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于2004年7月挂牌,上市十六年间除2009、2015、2017、2018年外其余年份保持盈利,2019年净利润1025.73万元。




今年1月29日,ST中捷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亏损8500万元至6500万元,比上年下降928.68%至733.70%。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数值较公司两月前2020年三季报中的预亏额大幅增亏,当时公司预计2020年净利润亏损额在5500-4500万元之间。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吴立骏律师提示,(1)在2015年11月26日-2018年5月8日期间买入中捷股份股票并在2018年5月8日晚仍持股,或(2)在2018年3月30日-2018年6月5日期间买入该股并在2018年6月5日晚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可上“众维515网”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提交获赔申请。最终索赔适格条件以法院确定为准,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费用。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股东32409户,其中符合索赔条件者应占相当比例。


二级市场上,2015年7月,中捷股份曾创出前复权14.99元的上市以来最高价,市值一度突破百亿元大关。2021年2月4日,ST中捷收报1.49元,近52周最高3.27元最低1.46元,最新市值10.25亿元,仅为历史峰值的9.94%。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每股净资产0.99元,股东2104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