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

方正证券遭3000股民起诉索赔,公司或已赔付7000万元

时间:2021-01-12 阅读:677

1月12日,方正证券(601901)公布了投资者索赔诉讼最新进展,分已公告案件进展、新增案件进展两类。本次新增一审判决、调解及撤诉案件合计860件,公司作为被告需承担责任的金额合计2561.36万元(含赔偿金额及案件受理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29.24万元。公告显示:



一、已公告案件进展

2017年5月,公司因未依法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部分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作为原告主张前述事项对其造成了损失,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方正集团等被告提起诉讼。前期长沙中院已受理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2130件,经长沙中院及湖南高院判决、调解或裁定撤诉后,已有1949案生效,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赔付义务。

目前,上述前期其余181案中176件公司均已收到生效法律文书,其中,97件双方达成调解,公司赔偿原告438.07万元;45件判决已生效,公司合计应赔偿原告311.24万元;27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湖南高院终审维持原判,公司合计应赔偿原告77.79万元;5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湖南高院终审裁定按上诉人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公司、方正集团合计应赔偿原告6.67万元;2件长沙中院一审判决公司按30%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上诉至湖南高院后,双方在二审阶段达成调解,公司应赔偿原告11.75万元。

此外,在方正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后,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七百余件共同被告(公司与方正集团均为被告)案件,公司依照生效法律文书对投资者进行了赔偿,并依法向方正集团行使追偿权。公司按照方正集团承担50%的责任比例向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了债权,金额约2362.12万元,该笔款项已计入公司2020 年度应收款项。



二、新增案件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长沙中院新受理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860件,其中,855案双方达成调解,公司合计应赔偿原告2556.49万元;4件因原告申请撤诉或重复起诉,长沙中院已准许原告撤诉或进行撤案处理,公司未承担任何赔偿责任;1件案件长沙中院一审判令公司赔偿原告4.87万元,该案仍在上诉期内,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三、再审情况

部分原告对已终审的案件结果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迄今公司收到最高法院送达的再审申请案件120件,已裁定驳回前述全部案件的再审申请。

四、对公司利润影响

公司前期对该类诉讼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2986.93万元,后续根据实际履行赔付义务的情况及新增案件情况对预计负债进行了冲减与补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29.24万元。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前 情 回 顾 】



方正证券2020年7月25日曾公告,公司前期对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诉讼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3619.34万元,后续根据实际履行赔付义务的情况及新增案件情况对预计负债进行了冲减与补提,截至当日,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2986.93万元。

2020年8月29日发布的去年三季报披露,前期长沙中院已受理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1323件,均已作出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一审判决中的1129件案件均已上诉,其中853件已经湖南高院审结。

截至当日,公司收到长沙中院新受理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807件,其中,629件诉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合计应赔偿原告3466.98万元(含赔偿金额及案件受理费);47件长沙中院判决公司按15%的责任比例合计应赔偿原告514.17万元(含赔偿金额及案件受理费)。


【众维515证券索赔网提示:该案三年诉讼时效已届满,不再接受新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