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1 阅读:1008
数年间一再上演“扇贝去哪了”活闹剧的獐子岛,正在为自己肆意挑战市场和监管底线的荒唐行为付出代价。
继11月18日、20日之后,2020年12月1日,獐子岛(002069)两周内第三次披露投资者诉讼事项最新进展,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连中院 《应诉通知书》,法院新受理14人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诉讼金额1933.80万元。至此,獐子岛已累计被不少于54人索赔3726.69万元。
为掩饰财务舞弊规避退市,獐子岛多年来借底播虾夷扇贝产量做幌子,跨期操纵利润调节财报,最终自食其果。2020年6月23日,獐子岛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獐子岛被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吴厚刚等15名责任人被警告并分处最高30万元最低3万元罚款,全案罚款合计201万元。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吴厚刚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另3名主要责任人分别被采取10年、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认定,獐子岛2016年虚增利润1.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2017年虚减利润2.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9%。
在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下,獐子岛客观上利用海底库存及采捕情况难发现、难调查、难核实的特点,不以实际采捕海域为依据进行成本结转,导致财务报告严重失真,2016年通过少记录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法将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2017年将以前年度已采捕海域列入核销海域或减值海域,夸大亏损幅度。
公司还存在2017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结果、年终盘点报告和核销公告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披露业绩变化情况等违法事实。
证监会指出,獐子岛财务造假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破坏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和市场诚信基础,依法应予严惩。证监会将全力支持公安司法机关的案件侦办,坚决落实“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行政处罚与刑事惩戒、民事赔偿有机衔接的全方位立体式追责体系,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事实上,今年9月,因獐子岛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而在处罚决定书落地后,部分獐子岛股民已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先后向法院提起民事索赔诉讼。众维515证券索赔网资深股票索赔律师吴立骏介绍,从今年9月开始,其团队已代理数十名獐子岛受损股民向大连中院递交了起诉状,目前已陆续收到立案受理通知书。
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吴立骏律师提示,凡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买入獐子岛且2018年1月30日盘后持股的受损投资者,可在众维515网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提交获赔报名申请。2017年底和2018年3月底,公司股东总数分别约5.92万户、5.66万户,推断具备索赔资格的投资者应不在少数。
数据显示,獐子岛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4.69亿元,同比下降26.96%;净利润2351.59万元,同比增长169.11%,扣非后净亏损1.09亿元;期末每股净资产0.02元。12月1日,獐子岛收报4.23元,较年内2元左右的低点已实现翻番,但只及十年前33元以上历史最高价(前复权)的八分之一,总市值30.08亿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总数5505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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