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

ST庞大投资者索赔案本周二迎首场开庭,诉讼时效仅剩九个月维权股民宜从速报名

时间:2020-09-12 阅读:873

 

在证监会行政处罚两年多后,庞大集团(ST庞大,601258)民事索赔诉讼庭审启动。众维515证券索赔网主理吴立骏律师介绍,今年915日下午1430分,由其代理的部分原告投资者诉ST庞大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一案,将在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八审判庭专场开庭审理,这是该系列案件的首度开庭。

 

吴律师提示,凡在201532日至201752日期间买入ST庞大,并在201752日收盘后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可上“众维515网”或微信zw515wq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提交获赔报名申请。20173月末、6月末,该公司股东人数分别多达31.19万户、43.33万户,推断应有数以万计的受损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

 

2017428日,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ST庞大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1873日,证监会依法对庞大集团及其董事长庞庆华信披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庞大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庞庆华给予警告,并两责并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信披违法主体罚款60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武成(时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中英(时任公司董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15万元罚款。处罚决定书揭示,上述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庞庆华、庞大集团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01534日,庞庆华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庞大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一致行动人信达民公司累计减持庞大集团5%的股份,其中通过上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11600万股。经查,该大宗交易的实际受让方系庞庆华个人控制的关联方,庞庆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当时仍实际控制和拥有该部分股票,而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未如实披露这一事实,并遗漏披露其通过涉案收益互换进行融资的安排。庞大集团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亦相应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二、庞大集团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532日至527日期间,庞大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冀东物贸、中冀贸易发生多笔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合计金额24.56亿元,庞大集团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信披义务。

 

三、庞大集团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20161024日,公安机关为侦办庞大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案向庞大集团出具《调查取证通知书》,庞大集团盖章确认收到,同日公安机关对庞庆华进行讯问并制作讯问笔录,向庞庆华出具《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2017327日,公安机关向庞大集团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庞大集团对其被调查的情况应当披露,但其并未依规履行相应信披义务。

 

吴立骏律师表示,证监会处罚决定下达不久,201810月前后即有庞大集团受损投资者起诉索赔获法院立案。而以管辖权异议、协商和解等借口拖延诉讼占用诉讼时效,以使更多的投资者在诉讼有效期内失去信心和耐心,在犹豫观望中放弃维权或错过时效,最终达到被告少承担赔付责任的目的,是这类涉案上市公司应诉中的“固定套路”。本案也不例外,石家庄中院受理首批原告投资者立案后先是委托当地证券业协会进行调解,因庞大集团没有和解意向,调解宣告失败,数月后案件返回石家庄中院,但因管辖权异议审理再度中断,案件又被移送到庞大集团注册地的唐山市中院。待管辖权确定,本案诉讼时效已经过半,马上将于明年7月到期。

 

值得关注的是,进入2020年,因债务危机一度濒临退市的ST庞大基本面逐渐好转。公开信息显示,今年1月,该公司股票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在“戴帽”半年后成功“摘帽”。今年上半年,ST庞大实现营收109.46亿元,同比上升6.72%,实现净利润4436.30万元,同比扭亏,期末净资产105.12亿元。公司预计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上升幅度达103.54%。公司实控人已由创始人庞庆华变更为现任董事长黄继宏,公司注册资本由约66.75亿元增至约102.27亿元。截至20208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148.5万股,支付资金总额3950.41万元。

 

种种迹象表明,重整成功的ST庞大财务、业绩明显改善,这也意味着原告投资者获赔机会大为增加维权律师提醒还在观望等待判决结果的适格投资者,宜在仅剩的九个多月时效内抓紧报名起诉,以免错失可能胜诉获赔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