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

实锤!*ST中天及原实控人被罚240万元,投资者索赔诉讼开启实体审理流程

时间:2020-09-08 阅读:776


在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发出次日,*ST中天收到了证监会决定性文件。

*ST中天(600856)日前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0年9月8日收到证监会吉林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 号)。

决定书与事先告知书内容基本一致。经查明,中天能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公司2016-2018年报、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未依规及时披露公司及其全资孙公司、控股孙公司共17笔合计25.09亿元担保事项;二、公司13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信披滞后,涉案金额合计16.04亿元。

吉林证监局依法决定,对中天能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邓天洲、黄博给予警告,并分处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每人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每人罚款60万元。各项罚款合计240万元。

证监局同时认为,时任中天能源董事长、总经理等职的邓天洲、黄博作为中天能源实际控制人,组织、策划、实施中天能源上述担保事项未告知公司,直接导致违法事实发生,构成证券法所述实际控制人致使上市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情形,两人亦是中天能源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决定对邓天洲、黄博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ST中天此前公告,因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股票于2019年8月12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截止今年8月11日,公司违规担保本金高达196670万元,公司对违规担保已确定需承担的债务金额升至90429.22万元。由于公司在2019年遭遇流动性风波,存在银行账户、主要子公司股权遭到部分债权银行查封,导致公司在生产经营中营运性资金紧张,外部救助资金很难及时到账,债务危机可能导致可持续性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相关司法解释,吴立骏律师团队提示:凡2016年6月22日至2019年6月24日间买入中天能源,且2019年6月24日盘后仍有持股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可上“众维515网”报名申请索赔。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总数52425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或超过万人。

资料显示,中天能源2015年由原长百集团重组更名而来,主营天然气(包括CNG和LNG)的生产和销售,天然气储运设备的开发、制造和销售,海外油气资产的并购、投资及运营,海外天然气及原油等相关制品的进口分销等业务。2018、2019两年,公司累计亏损近40亿元,今年上半年续亏3.18亿元,每股净资产缩水至0.24元,已拉响退市警报。

二级市场上,受多重利空影响,今年五、六月间,公司股价一度跌进面值,0.84元的最低价创2006年6月以来新低,而2015年5月股价曾站上18元一线高位,五年间跌幅十分惊人。9月9日,*ST中天收报1.58元,总市值21.5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