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

鞍重股份遭380股民索赔8356万,一审已败诉183例被判赔442万余元

时间:2020-07-28 阅读:897

鞍重股份(002667)28日公告投资者诉讼最新进展。公司于近日收到辽宁沈阳中院送达的26份《起诉状》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请赔偿金额2199169.25元)、沈阳中院送达的杭州中院移送案件受理通知98件(原告诉请赔偿金额27029916.50元)、沈阳中院一审《民事判决书》82份(原告诉请赔偿金额2934319.53元)及沈阳中院《撤诉民事裁定书》9份(原告诉请赔偿金额682607.13元)。

2017年4月27日,鞍重股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认定其2016年4月23日披露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陈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予以行政处罚。此后部分权益受损的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为由发起索赔诉讼。(众维515证券索赔网提示:该案现已过诉讼时效,不再接受委托)

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380个证券诉讼案件(其中:沈阳中院受理371个,杭州中院移送中9个)的应诉通知,累计诉讼金额83564346.26元(因本期有部分原告调整降低了诉讼请求金额,所以累计诉讼金额较前期披露金额有减少)。其中:

沈阳中院受理的371案中,81案已撤诉;183案已一审判决赔偿4420064.66元(含案件受理费);其余107案正在审理中。四个原告在收到沈阳中院一审判决后提交了民事上诉状。目前该四案已全部收到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书。杭州中院还有9案目前正在向沈阳中院移送过程中,尚未收到沈阳中院受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