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

吴立骏律师代理武汉凡谷股民再次出庭索赔;大智慧已赔付股民2.33亿;金亚科技累计被判赔偿1322人4573万

时间:2020-07-10 阅读:808

一、大智慧已支付股民赔偿2.33亿元


大智慧2020年7月8日公告,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8号)。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因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及的虚假陈述责任陆续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3805例,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64333.59万元。公司根据法院调解结果和二审判决结果确认应赔偿金额及期末尚未支付的受理费用合计25387.97万元(其中已支付金额合计23310万元),对尚在审理中的剩余诉讼计提预计负债余额为8882.89万元。


二、金亚科技累计被判赔偿1322名受损投资者4573.4万元


金亚科技(300028)近日收到成都中院民事判决书,法院已对38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金亚科技按照法院认定的原告损失金额的12.29%进行赔偿,判决金亚科技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合计1226401.03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合计1322例,法院判令公司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合计45734061.03元,支付案件受理费合计4464947.04元。


三、武汉凡谷索赔案周五新轮次一审在汉开庭,本团队主理吴立骏律师代理部分原告出庭


7月10日,武汉凡谷(002194)投资者索赔案新一轮次一审在武汉中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法庭集中审理了数十位原告投资人与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案。

此前,该案部分投资者一审胜诉,武汉中院一审判决武汉凡谷应赔付投资者,之后武汉凡谷向湖北省高院提起上诉。湖北省高院二审驳回武汉凡谷上诉维持原判。生效判决在扣除个案系统性风险后判决公司应赔付原告最高约70%诉请赔偿金额。

证监会2018年3月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武汉凡谷在2016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中存在虚假信息披露行为。处罚文件显示,武汉凡谷2016年半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1559万元,虚增存货1559万元,虚增的营业利润占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51.17%。另外,武汉凡谷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3811万元,虚增存货5370万元,虚增的营业利润占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1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