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

旧案才结新案又发!华谊嘉信实控人五年“二进宫”股民可报名索赔

时间:2020-06-23 阅读:1646

6月23日晚,华谊嘉信(300071)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下达调查通知书予以立案调查。事实上,刘伟一年多前刚领到证监会罚单,此番再次被查应是又暴露了新的“越轨”行径,后续被处罚并遭到投资者索赔的概率较高。


证券维权资深律师吴立骏提示,2020年6月23日收盘持有华谊嘉信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可在众维515网站提交姓名电话股票数量报名索赔。 

同日晚间,华谊嘉信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显示刘伟此次解除冻结股份5869股,目前其持有公司股份11389.25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6%。其中质押10197.8138万股,占其持股的89.54%,占公司总股本的15.19%;累计冻结11389.2527万股,占其持股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96%。

 

同时,刘伟目前持有的3515万股已触及平仓线,占公司总股本的5.24%,后续可能有继续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今年3月13日公司公告,因刘伟股票融资业务未能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其所持1342.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将被中泰证券在二级市场强制卖出,而截止6月23日已累计卖出669万股。 


众维515证券索赔网注意到,华谊嘉信今年4月底公布的2019年年报中“投资者诉讼事项”一节披露,2019年3月公司因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后,大量投资者以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截至2020年4月27日,公司收到诉讼通知共计121起,涉诉金额3901.68万元。


公司根据上述诉讼案件中投资者的诉讼请求金额、系统风险及其他因素、外聘律师专业法律意见等情况综合预计诉讼赔偿金额在0万元至2087.48万元之间,公司已按高值确认预计负债。 

【小贴士】《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版)》第八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华谊嘉信成立于2003年,2010年登陆创业板。定期报告显示,2019年,公司向打造以时尚娱乐社会化内容和营销大数据为支撑全球化数字化全域营销传播集团的方向持续前进,报告期内实现营收入22.5亿元,较上年减少34.11%;实现净利润1315.92万元,较上年增加101.71%。2020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7698.1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66.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5478.52万元,同比下滑33.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924.13万元,比上年末剧降48.05%,2018年末净资产为11402.65万元。截止一季度末,华谊嘉信持有的货币资金为2640.76万元,短期借款5.56亿元。 

二级市场上,华谊嘉信股价2015年底创下16元以上天价后便一路下跌,上月曾跌至1.99元的近七年新低。6月24日早盘,华谊嘉信报收2.18元跌7.23%,较历史高点下跌86.4%;总市值14.64亿元,较上市峰值缩水近93亿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总数22159户。   

 

【前情回溯】

 

2019年3月,证监会依法对华谊嘉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华谊嘉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经查实,华谊嘉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对象刘伟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系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华谊嘉信上市公告书中披露“本次发行对象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存在虚假记载,且2013年、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刘伟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10月,因刘伟通过北京伟捷营销有限公司以资金拆借的方式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北京证监局对华谊嘉信、刘伟分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和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而在深交所今年4月22日对华谊嘉信的监管函及对公司、刘伟、柴健(公司财务总监)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中,华谊嘉信、柴健被通报批评,刘伟被公开谴责,所涉四项违规行为均与刘伟相关: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刘伟于2018年1月至5月间,通过北京伟捷营销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华谊嘉信资金5740.6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26日,刘伟已归还非经营性占用款项6073万元(含利息)。公司未就上述财务资助的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隐瞒代持并导致华谊嘉信信息披露违规。2013年,刘伟通过高中同学、前员工李晓龙实际控制千石天泽6号资管计划认购135万股华谊嘉信非公开发行股票,但刘伟向华谊嘉信隐瞒了其参与认购相关事实,导致华谊嘉信在《上市公告书》中未披露刘伟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认购对象,且披露的“发行对象与华谊嘉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事实不符,同时公司2013、2014年报中披露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伟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时少算135万股,存在虚假记载。

 

三、控股股东违规减持股份。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9月26日间,刘伟持有的华谊嘉信股份因被强制平仓和司法拍卖减持4977.63万股,占华谊嘉信总股本的7.33%。上述减持处于华谊嘉信被立案调查期间和收到处罚决定书之后的六个月内;2019年9月16日至9月26日间,刘伟合计被动减持156.7万股,距减持计划预披露日不足十五个交易日。以上减持行为均构成违规减持。

 

四、控股股东未按规定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010年4月21日华谊嘉信上市时,刘伟持有华谊嘉信37.92%的股份。上市后因华谊嘉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截至2017年6月27日刘伟持股比例被动下降至31.24%。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7月2日期间,因被强制平仓和司法拍卖,刘伟持有华谊嘉信股份比例由31.24%下降至24.89%,其持股比例较上市时已累计减少超过 5%,但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对今次刘伟的被查,华谊嘉信称“本次调查仅针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及上述事项进行的专项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与2015年4月刘伟的上一次被查(以控股股东身份涉嫌内幕交易华谊嘉信股票)时公告里的说辞如出一辙(“本次调查仅针对公司控股股东涉及上述事项进行的专项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但最终上市公司于2018年5月被追加调查并同领罚单(见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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