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

广东榕泰涉“信披门”遭立案调查,此前因年报一季报难产被交易所证监会接连采取监管措施股民或可索赔

时间:2020-05-22 阅读:846

5月21日晚间,广东榕泰(600589)先后发布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及其更正公告,第一份公告显示,2020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第二份公告更正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今年4月28日晚间,广东榕泰公告,公司原定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2019年报和2020年一季报,因新冠病毒疫情导致公司审计工作进度受到影响,年报审计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为确保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质量,上述定期报告将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披露。而截至4月30日,广东榕泰仍未披露上述报告。


公司表示,因会计师事务所无法按时提供2019年审计报告,使定期报告所涉及的部分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在短时间内无法鉴别核实,进而无法按时披露2019年报和2020年一季报。

随后,上交所向广东榕泰下发监管工作函,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启动公开谴责程序,指出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年报已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并可能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情形,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追责并提请证监会核查。


5月7日,广东证监局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广东榕泰上述信披违规行为责令改正,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鉴于广东榕泰已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吴立骏律师提示:至2020年5月21日收盘仍持有广东榕泰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可登录众维515网站提交姓名、电话、股票名称(代码)、股票数量报名登记,若后续证监会调查审结并对广东榕泰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虚假陈述行为受损的投资者可发起民事索赔诉讼,在最终获赔前0费用。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总人数42941户。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12月,经广东榕泰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审计机构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改聘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由大华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广东榕泰表示,鉴于正中珠江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其2019年度的审计聘任。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大华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开资料显示,广东榕泰成立于1997年12月,2001年6月12日登陆上交所。公司主营ML氨基复合材料、甲醛、仿瓷制品、苯酐及增塑剂(邻苯二甲酸辛酯)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是国内外氨基复合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三季报显示,公司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36亿元,同比-11.87%,净利润3.14亿元,同比增长152.23%。


二级市场上,因为年报和一季报“难产”,公司股票已自今年4月30日起停牌。此前的4月29日,公司股价报收6.45元,总市值45.41亿元,52周最高价8.30元,52周最低价4.08元,而2015年12月曾创下17.19元的上市最高价(均为前复权)。

需要高度重视的是,根据上交所规定,广东榕泰若在停牌后的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19年报,公司股票将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退市警示实施满两个月后如仍未能披露2019年报,公司股票将停牌并可能被暂停上市。广东榕泰表示,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在今年6月30日前尽早披露公司2019年报、2020年一季报,但不排除最终无法实施既定安排,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