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

“千亿白马造假”巨案落定!ST康美及21人被罚595万,A股Top1索赔大剧拉开帷幕

时间:2020-05-15 阅读:1102

在第二个5.15全国投资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康美药业的几十万投资者收到一份特别的“节日礼物”。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律师提示:(1)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10月16日 或(2)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康美药业(600518)、15康美债(122354),并在对应区间截止日收盘后仍持有而浮亏的投资者,可登录众维515网站提交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报名加入索赔诉前准备,投资者在获赔前0费用。本案管辖法院应为广州中院或深圳中院。




5月14日,证监会依法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马兴田、许冬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对邱锡伟、庄义清、温少生、马焕洲等19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不等罚款。全案罚款合计595万元。

证监会同时决定:对马兴田(时任康美药业董事长、总经理)、许冬瑾(时任康美药业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邱锡伟(时任康美药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庄义清(时任康美药业财务总监)、温少生(时任康美药业职工监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马焕洲(时任康美药业监事)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同时,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2018年12月28日,康美药业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19年8月16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0年4月22日,应当事人要求,证监会举行听证会,听取了邱锡伟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其他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后均放弃权利。2020年5月14日,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4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6 号)下达。


证监会最终认定,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虚增巨额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同时,康美药业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上述行为致使康美药业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相关违法事实如下:


(一)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四份定期报告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多计利息收入5.1亿元,虚增营业利润41.01亿元(其中2018年上半年虚增营业利润20.29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5.52%);


(二)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三份定期报告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6.81亿元(其中2018年半年报虚增货币资金361.88亿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45.96%和净资产的108.24%);


(三)2018年报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合计调增资产总额36.05亿元;


(四)2016至2018年,康美药业未经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累计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116.1913亿元用于购买股票、替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融资本息、垫付解质押款或支付收购溢价款等用途。康美药业未按规定在对应年报中披露前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会指出,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欺诈行为,践踏法治,对市场和投资者毫无敬畏之心,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健康生态。证监会发现案涉违法行为后,立即集中力量查办,持续公布执法进展,疫情期间通过多地远程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听证会,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并在坚持法治原则下从严从重从快惩处。


证监会重申,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石,依法诚信经营是最基本的市场纪律。一些上市企业无视法律和规则,实施财务造假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恶劣行为,相关中介机构未履职尽责、勤勉从业,严重阻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对此,证监会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职责,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及诚信记录等追责体系,对财务造假等行为重拳出击。


处罚决定的落地,让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索赔司法流程正式按下开启键。该案全国瞩目影响深广参与人数众多,仅在某维权排行榜上,康美药业的维权量目前已达5658起高居第一。

众维515团队主理吴立骏律师指出,在2017年4月19日康美药业公布含虚假记载的2016年年报后,公司股价由19元左右涨至近28元的历史最高价,总市值一度高达近1400亿元。而在被立案调查后股价从9.19元最低跌至2.55元,市值最低时只有不到130亿元,投资者损失惨重。


2018年12月31日,康美药业在册股东人数22.06万户,该案或在原告投资者人数、索赔总额等数据上刷新A股证券索赔单一案件最高纪录。


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律师提示:(1)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10月16日 或(2)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康美药业(600518)、15康美债(122354),并在对应区间截止日收盘后仍持有而浮亏的投资者,可登录众维515网站提交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报名加入索赔诉前准备,投资者在获赔前0费用。本案管辖法院应为广州中院或深圳中院。


需要提醒的是,涉案中介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监会后续调查结束并大概率出具处罚决定书后,投资者可将其列为本案共同被告一并起诉,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康美药业2019年度经营业绩显示,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112.63亿元,较上年-36.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48亿元,上年为3.81亿元,同比-1057.1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8.10亿元,较上年末-16.72%。

今年一季度,公司营收116979.73万元,同比-76.13%,净利润-29662.93万元,同比-552.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5.14亿元,较去年末-1.36%,期末股东总数181588户。2020年5月15日,ST康美开盘报2.82元/股,总市值140.3亿元。15康美债2019年5月21日后停牌,停牌前报收36.69元/百元面额。


值得重视的是,《证监会对康美药业作出处罚及禁入决定》的结尾,可谓掷地有声:“随着新《证券法》颁布实施和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推进,财务造假等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将大幅提升,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也将面临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付出更高昂的代价。希望广大上市公司引以为戒,坚守诚信底线,相关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共同助力市场健康发展。证监会也将继续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精准监管执法,坚决净化市场环境,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功能。”

在属于1.6亿股民、6亿基民的节日里,市场最高监管部门藉由康美案传递出的重磅讯息无疑是振聋发聩、意义深远,相信市场参与主体各方都能从中体味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