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0 阅读:1237
提示: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买入联建光电且该期末日收盘持股浮亏者可报名众维515发起索赔
对投资者索赔事项一直犹抱琵琶“欲语还休”的联建光电,在7号被深交所质询“相关诉讼事项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之后,终究不得不掀起了这块难揭的“盖头”。
5月8号周五晚间,联建光电(300269)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中院诉讼材料,184名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公司等责任主体就信披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原告诉请赔偿金额共15783.35万元。
其中,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周斌2名原告为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增发的机构股东,索赔金额10135.8万元;其他182名原告系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索赔金额5647.5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上市公司,涉案中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刘虎军、何吉伦、熊瑾玉等当事人也被部分原告作为共同被告一体起诉。截至公告日,上述184案有182案中止诉讼,目前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披露,截至2019年底,公司可查询到的投资者诉讼案件共274件(包括正式立案及诉前联调等),诉讼标的额共16635万元。经公司管理层分析讨论,参考同类案例司法裁判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19年底涉及的投资者诉讼中除定向增发的机构股东之外所涉索赔金额计提预计负债6500万元。
联建光电表示,至公告披露日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此前根据深圳中院出具的《行政判决书》(2019)粤03行初100号的内容,依法向广东省高院提交了《行政上诉状》,尚未进入审理阶段。
财务数据显示,联建光电2019年营业收入30.14亿元比上年-25.65%,亏损13.81亿元比上年少亏52.18%,基本每股收益亏损2.32元,同比增长50.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58亿元,比2018年末剧减72.14%,上年末为20.03亿元。报告期内,联建光电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约4.91亿元,审计事务所对该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联建光电2020年一季报显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今年一季实现营收2.97亿元,同比下滑62.55%;归母净利润亏损7949.69万元,同比下滑142.94%;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3元,同比下滑168.76%。期末公司净资产4.78亿元,比2019年末再降14.36%。更值得警惕的是,连续两年亏损的联建光电或有退市风险。
5月11日,联建光电股价报收3.61元,创2013年9月以来新低,而2015年6月股价曾上摸44.15元的历史最高价;公司当前总市值21.36亿元,已不足历史峰值的十分之一。2020年3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23682户。
2018年12月17日,深圳证监局对联建光电和20名涉案责任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联建光电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何吉伦(原分时传媒实控人、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刘虎军(联建光电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分时传媒董事)等20人被警告并分处30万元、20万元、10万元、8万元、3万元不等罚款,全案行政罚款总额294万元。
经查明,联建光电子公司分时传媒通过虚构广告业务收入、跨期确认广告业务收入等方式,2014年虚增营业收6,196,226.42元,虚增利润6,196,226.42元,虚增利润金额占当期联建光电披露利润总额的3.82%;2015年虚增营业收入36,374,615.98元,虚增利润35,060,049.54元,占当期联建光电披露利润总额的12.97%;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19,216,192.94元,虚增利润19,216,192.94元,占当期联建光电披露利润总额的4.07%。
由上,分时传媒2014年至2016年间共虚增营业收入61,787,035.34 元,虚增利润60,472,468.90 元。上述行为导致联建光电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联建光电投资者民事索赔诉讼随即展开,而上市公司则忙着“翻案”。2019年1月27日,联建光电向深圳证监局申请行政复议,证监会于同年5月16日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深圳监管局对公司作出的处罚。2019年6月3日,联建光电向深圳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获正式受理。
今年3月5日,联建光电收到深圳中院(2019)粤03行初100号《行政判决书》,驳回公司“撤销中国证券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中国证券会《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全部诉讼请求。公司不服该判决,再向广东省高院提交了《行政上诉状》,继续诉请撤销上述深圳中院行政判决书、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证监会行政复议决定书。目前广东省高院已正式受理。
【维维股份|适格条件】2020年5月6日收盘后持有浮亏
【*ST天娱|适格条件】(1)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日买入
(2)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8日买入且截止日持有而浮亏者
【*ST安通|适格条件】2019.4.29或2020.4.29收盘持有浮亏
【同济堂|适格条件】2020年4月27日收盘持有而浮亏
【天夏智慧|适格条件】2020.4.24收盘持有浮亏
【*ST宜生|适格条件】2020.4.24收盘持有浮亏
【天目药业|适格条件】2020年4月21日收盘持有浮亏
【东方网力|适格条件】2019.9.20或2020.4.15收盘持有浮亏
【东方金钰|适格条件】2017.1.1-2018.11.1或2017.1.1-2019.1.18买入且期末持有浮亏
【中润资源|适格条件】2020年4月14日收盘持有浮亏
【长城影视|适格条件】2020年4月10日收盘持有浮亏
【*ST巴士|适格条件】2017.4.29-2018.4.26买入且截止日持股浮亏
【*ST索菱|适格条件】2017.4.25-2019.4.29买入且截止日持股浮亏
【豫金刚石|适格条件】2020年4月3日收盘持有且浮亏
【新纶科技|适格条件】2019年6月25日收盘持有浮亏
【香溢融通|适格条件】2016.3.10-2019.1.11买入且期末持股浮亏
【*ST藏格|适格条件】2018.4.28-2019.4.29买入且期末持有浮亏
【ST摩登| 适格条件】2019.8.22收盘或2020.3.31收盘持有浮亏
【延安必康|适格条件】2020.2.10或2020.3.25收盘持股且浮亏
【金刚玻璃|适格条件】2015.8.21-2019.1.24买入且期末持股浮亏
【泰和科技|适格条件】2020.2.3-2020.2.10.上午收盘买入期末持股浮亏
【秀强股份|适格条件】2019.12.25-2020.3.15.买入且截止日持股浮亏
【雅本化学|适格条件】2020.2.4-2020.3.15.买入且截止日持股浮亏
【三圣股份|适格条件】2018.5.14-2019.3.29.买入且截止日持股浮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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