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7 阅读:983
一、ST银亿投资者索赔获法院立案,一审开庭待定
众维515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ST银亿(000981)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案取得实质进展。5月6日,团队主理吴立骏律师收到宁波中院向原告孙某发出的《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并明确了审判长、审判员,目前尚未确定一审开庭时间。
ST银亿于2020年1月16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银亿股份于2018年与关联方发生7笔关联交易,合计发生额43.12亿元,每笔交易均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但银亿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后不少投资者报名委托代理律师发起索赔诉讼。月余前,众维515团队将首批ST银亿受损投资者的起诉材料送达法院,现已陆续获立案受理。众维515网站索赔报名提示:
ST银亿于今年4月29日发布经修正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7亿元-72亿元,同比下降1068.43%-1155.63%。ST银亿此前曾公告,因疫情影响等原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将延后至6月20日披露。
二、鞍重股份新增74起虚假陈述诉讼,累计涉讼354起索赔总额8864万
5月8日,鞍重股份(002667)公告披露因虚假陈述被投资者起诉的最新进展。近日公司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74份《起诉状》以及最高法的一份民事裁定书。其中裁定书是针对此前朱厚木起诉九好集团、西南证券和鞍重股份的管辖权问题,最高法裁定由沈阳中院审理。新增的74起投资者诉讼涉案金额约286.8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鞍重股份共收到354起证券诉讼案件的应诉通知,其中沈阳中院受理247个,杭州中院移送107个,累计诉讼金额8864万元。
沈阳中院受理的247个案件中,72个案件已撤诉,累计诉讼金额3451万元;101个案件已收到一审判决书,累计诉讼金额1272万元,共计判决赔偿金额222万元。除本次披露新立案的74个案件外,其余173个案件已全部收到判决书或撤诉裁定。
其中有四个原告在收到沈阳中院一审判决后提交了民事上诉状。目前该四个案件已全部收到二审判决书,判决结果均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杭州中院移送的107个案件,目前在移送过程当中,未收到开庭通知。
因鞍重股份2016年4月23日披露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陈述,2017年4月27日,鞍重股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鞍重股份表示,因公司在2018、2019年度按经办律所的审核金额已对未决诉讼的赔偿情况计提了预计负债,截止目前预提金额涵盖预计赔偿金额,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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