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30 阅读:1107
用足用好新《证券法》
4月24日,中国证监会官网要闻栏披露,2019年以来,证监会立足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总体目标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要求,强化协同,严格标准,优化机制,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已累计对22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立案调查,对18起典型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向公安机关移送财务造假涉嫌犯罪案件6起。证监会指出,下一步将重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欺诈等恶性违法行为。
证监会表示,上述案件呈现以下特点:首先是造假周期长,涉案金额大。以*ST索菱(002766)为例,2016年至2018年该公司连续三年虚构海外业务、伪造回款单据,虚增巨额利润。2019年12月,*ST索菱更正前期会计差错,2016-2018年多确认营业收入10.16亿元,营业成本6.22亿元,多确认货币资金2899万元。4月13日,*ST索菱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证监会拟对*ST索菱处以警告和6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实际控制人肖行亦拟处以警告、90万元罚款和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责任人叶玉娟、钟贵荣、王大威拟分别处以警告、30万元的罚款和10年证券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拟分别处以警告、3-20万元的罚款和证券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
其次是手段隐蔽、复杂。经查,藏格控股(000408)2017年7月至2018年串通上百家客户,利用大宗商品贸易的特殊性实施造假。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3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28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89%,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4.6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78亿元(含相关的其他收益),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9.90%。
三是系统性造假突出。龙力生物(002604)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为虚增公司利润,定期通过删改财务核算账套实施造假。四是主观恶性明显。通过造假方式实现业绩目标的手法在上市公司造假中屡见不鲜,“翡翠第一股”东方金钰(600086)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以全资孙公司为平台,虚构翡翠原石购销业务。
当天,证监会还披露了2019年下半年IPO现场检查工作的成果。2019年6月以来,证监会分两批次启动了对86家首发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截至目前,84家企业已完成检查工作,已有累计30家已撤回申请终止审查。其中1家企业被证监会移送稽查调查处理,并被采取36个月内不受理该企业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12家企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另有48家企业被采取审核重点关注、督促整改会计处理及内控问题等措施。
同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一致,证监会在IPO现场检查过程中也对中介机构予以了高压态势。据了解,此次现场检查过程中,共有21家保荐机构、17家会计师事务所、7家律师事务所存在执业质量问题,证监会分别根据情节轻重启动相关处理措施程序。新《证券法》中提出要压实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的职责。证监会指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往往伴生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信息、大股东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执业、“看门人”作用缺失的问题依然突出。
4月3日,证监会曾专门就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发表声明,对该公司财务造假行为表示强烈的谴责。证监会称,不管在何地上市,上市公司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市场的法律和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月27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国证监会目前已经派驻调查组进驻瑞幸咖啡多日。瑞幸咖啡作为美股上市公司,或将成为新证券法实施后的“长臂管辖第一案”。
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修订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扩大证券法的适用范围,加入了“长臂管辖”条款。考虑到证券领域跨境监管的现实需要,新证券法明确,在我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我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证券法追究法律责任。
证监会指出,下一步将“用足用好新《证券法》”,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重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欺诈等恶性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新证券法,集中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加大证券违法违规成本,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市场纪律和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今年4月以来,金融委二次强调打击造假和欺诈。首先是在第二十五次金融委会议上,就提出过“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的要求。第二十六次金融委会议提出资本市场发展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是最基本的市场纪律。尤其强调,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具体包括,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坚决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功能。
分析人士认为,长期以来,财务造假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重灾区,这包括隐瞒股东权益变动、股权质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以及通过虚假交易、滥用会计准则进行财务信息造假等。财务造假严重违反了市场基础制度,严重破坏市场信心,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对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新证券法针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度提高了处罚力度。包括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都将承担连带的民事和刑事责任,无论是赔偿或承担刑事风险的惩罚力度都已大幅提升。
新证券法背景下,证券市场已迎来最严监管时代,法治供给持续完善,在震慑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也将倒逼市场主体强化契约精神,完善资本市场生态。业内专家指出,从严监管是有关部门释放出的新信号,监管部门在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司法打击力度上进一步着力,对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上升至新高度。此轮立案调查中,向公安机关移送财务造假涉嫌犯罪案件多达6起。移交比例较高,意味着财务造假恶性违法事件很可能将上升至刑法层面。市场主体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如果公司财务报告有可能存在造假,应该尽快申请延迟发布,及时更正。
业内人士表示,根治造假、欺诈顽疾,市场各方将实现协同作战。一方面,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已提上日程。另一方面,交易所将充分发挥自律监管职责。此外,伴随退市制度等持续完善,将从多维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最大程度净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严打财务造假,就是要从源头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给投资者提供一份干净、真实的财务报表,为投资者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震慑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三公原则及法律尊严。
2019.11.01 航天通信发布立案调查公告
2019.11.02 宁波精达发布立案公告
2019.11.04 文化长城立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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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5 *ST新亿处罚告知
2019.11.22 林州重机立案公告
2019.11.25 ST银河、ST天宝处罚告知
2019.12.10 *ST东南处罚告知
2019.12.26 *ST高升、辉丰股份处罚公告
2019.12.27 ST华鼎立案公告,ST抚钢处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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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1 永清环保立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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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4 *ST大洲处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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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0 华信国际处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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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0 *ST尤夫处罚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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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6 秀强股份、雅本化学立案公告,*ST皇台处罚告知
2020.03.20 *ST保千处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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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0 香溢融通、新纶科技处罚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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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3 *ST索菱处罚告知,*ST巴士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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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5 中润资源、东方网力立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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