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

示范判决第二案股民又胜!上海普天一审被判赔偿原告近七成损失,适格投资者可抢搭索赔“顺风车”

时间:2020-04-21 阅读:764

历时三年,上海普天索赔股民的维权长跑终于迎来曙光。



今年4月20日,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00073 420073 证券简称:上普A 上普B)发布累计涉及诉讼进展公告披露,7名投资者诉上海普天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上海金融法院在该系列案件中依职权选定为先行审理、先行判决的示范案件。近日公司收到法院(2018)沪74民初1399号《民事判决书》,该案一审终结。

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上海普天在2014年年报中对当年利润和收入进行虚假陈述的行为构成证券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上海普天虚假陈述的实施日为2015年3月21日,揭露日为2017年1月19日(立案调查日),据此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上海普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4名原告支付赔偿款合计82006.25元(原诉讼请求合计为121297.61元),另3名原告申请撤诉裁定准许。


众维515网注意到,该案于2020年3月4日开庭审理,一个半月就有了一审结果;而8万多赔款看似不起眼,其实大有嚼头:首先,由此推算适格投资者获一审判决支持的赔付比例约为67.6%,这个比例在同类证券索赔案件中已不算低。

其次,首案的定盘示范标杆意义不可小视。依照此前方正科技案示范判决的模式,该案一审下达后还需要上海市高院终审,而终审一旦宣判,该系列案件的法理适用标准将得以统一,通过发挥其示范判决的引领作用,该系列其他平行案件很快会迎来批量审理判决,数百起同类诉讼有望在数月中快速全面化解。



上海普天4月16日发布的2019年报披露,截至当日公司共收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639起,涉诉金额13840.86万元;扣除撤诉案件,尚有558起案件仍在诉,索赔总额11613.21万元。法院已开庭审理了其中232起案件,涉诉金额5256.27万元,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以上一审判决,众维515团队主理吴立骏律师提示:在2015年3月21日至2017年1月19日期间买入上普A(600680)或沪普B(900930)股票,并在2017年1月19日收盘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登录众维515网站提交姓名电话股票数量报名加入后续索赔诉讼。



吴律师曾代理方正科技首批4位维权股民,拿下全国首例证券虚假陈述示范判决案件终审胜诉,目前其团队已代理300多位上海普天AB股股民发起集体索赔,全部在诉讼进行中,新批次委托人的诉前准备工作也在有序高效推进中。律师指出,该案最终判决结果已基本明朗,股民参讼风险较低而确定性较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积极报名跟进,以免错过诉讼时效、错失依法挽回投资损失的机会。

【案件回溯】

2017年1月19日,上海普天披露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2018年1月9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2014年9月至11月,上海普天为弥补2014年度利润缺口、完成利润指标,与晟飞商贸、巴斯巴科技之间进行2笔三方贸易,虚增营业收入1783.1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34.73万元;2014年11月,上海普天与成雨能源、中瀚企业之间进行1笔三方贸易,虚增营业收入2478.6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63.67万元。上述3笔三方贸易共导致上海普天2014年度虚增营业收入4261.7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98.4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1354.96万元的73.68%。


在上述三方贸易中,贸易合同的标的货物相同,签订合同及支付款项的时间相同或相近,在流程上均是由上海普天对外销售,最后又由上海普天购回,贸易流程与资金划转形成闭环,且所涉及的货物均以虚拟库的形式出入库,不发生实物流转,属于虚假贸易。

2018年3月,上海普天及包括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秘、董事及独立董事在内的十多位当事人分别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普天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众多有责董监高被给予警告并分处3-10万元不等罚款,合计罚款171万元。


二级市场上,在发布2014年年报之后,上海普天A股股价一度从19.92元飙升至64.6元,此后持续下跌,至《行政处罚决定书》发布当天,收盘仅为6.76元,跌幅高达近90%;上海普天B股股价也从期间的高点2.532美元跌至0.441美元,跌幅达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