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3 阅读:1163
4月3日晚间,尔康制药(300267)发布投资者索赔诉讼最新进展:
近日,湖南省高院对本系列67起上诉案件进行终审裁定,其中53起一审原告上诉案件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13起公司上诉案件按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1起一审原告及公司均上诉案件按上诉人及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该公告披露,截至4月3日,共有901名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对公司的民事赔偿诉讼,法院已对其中885起案件一审判决,公司共计应向原告赔偿损失75,401,554.2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55,079.46元;法院对16起案件进行调解,公司与原告一致同意调解,公司向原告赔偿损失2,894,465.79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6,270.09元。
尔康制药表示,公司已就判决生效与调解的523起案件完成赔付。根据一审判决,截至4月3日,公司应向原告赔偿损失的余额尚有34,897,335.10元,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余额519,995.57元;公司已就相关诉讼事项累计计提预计负债的余额为35,949,742.04元(此前公司公告,截至2019年11月29日,公司已就相关诉讼事项累计计提预计负债7560万元)。
公告显示,目前325起案件仍处于诉讼阶段,涉讼金额280,190,412.499元;268名一审原告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就87起一审判决的诉讼案件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案件在审结之前,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截至4月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诉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共2起,其中1起合同纠纷,金额2,850,000元,已进入执行阶段;1起合同纠纷,金额10,038,882.64元,双方已调解,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诉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共1起,为股权纠纷,处于审理阶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经众维515证券索赔网大致梳理,至今年4月3日,该案共有901名原告起诉公司索赔5.35亿元,法院判决、调解公司共应向原告赔偿损失7829.6万余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近百万元;尔康制药已就其中523起完成赔付,这部分原告已获赔总额超过4000万元。
根据生效判决,律师提示:2017年4月21日—2017年11月22日买入尔康制药且2017年11月22日收盘仍有持股而浮亏的投资者,可登录众维515网提交【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网上报名加入后续诉讼。
回顾:2018年6月14日,尔康制药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虚增收入1805.88元,虚增净利润1585.97万元,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2.55亿元,虚增净利润2.32亿元,尔康制药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帅放文、刘爱军等15名责任人被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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