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

投资者诉讼 I山西路桥索赔案原告增至124人诉赔逾3950万元,一审已判赔117股民906万元

时间:2020-03-25 阅读:1082

“排污大户”虽已通过被借壳而离开市场视野,但其给现任留下的“旧账”至今未销平(众维说法)。



山西路桥(000755)日前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太原中院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显示4名原告因被告山西路桥信披违法违规行为使其受到投资损失为由,诉请判令被告赔偿4人各项损失552671元并承担诉讼费,由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和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公司同日公告,公司近日还收到太原中院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山西路桥应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分别赔偿原告俞某、陈某投资损失444861.22元、11031.48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收到部分股民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124起,法院下达一审判决书117份(涉及公司赔偿金额共计9063096.54元)、民事裁定书3份(准许3名原告投资者撤诉)。



依据公司对该类诉讼预计负债的计提标准,公司预计本次及以往公告的该类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影响。众维515网提示:2014年8月13日至2018年4月17日间买入原山西三维,并在2018年4月17日收盘仍有持股的受损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可网上提交姓名/电话/邮箱/股票名称数量报名加入后续索赔诉讼。



前情回顾:2018年6月22日,山西三维(*ST三维,山西路桥前身)被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2014年至2017年,*ST三维因严重环境污染行为受到当地环保部门七次行政处罚,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还存在多次排污超标的情形。但是,公司在2014-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以上环保处罚信息,构成证券法所述虚假陈述情形。



处罚决定的下达开启了受损投资者索赔的序幕。早在2018年9月21日,公司就公告收到太原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材料,显示7名原告投资者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共计人民币3312530元。之后,陆续有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2019年5月15日,投资者诉山西路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首次在太原中院开庭审理。2019年8月中旬,首批18名原告获一审胜诉判决。


截止目前,山西路桥已发布14次投资者诉讼公告。经众维515证券索赔网梳理统计,迄今120多名原告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为由起诉公司,要求赔偿投资损失合计约3950.66万元,而法院一审判决的赔付比例大多约为原告索赔金额的20%强。




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一、二季度末,山西三维股东人数分别为45720户、43389户。以此推算,参加索赔的投资者比例尚不足千分之三。


需要提醒的是,尽管上市公司已经在2018年三季度完成了重组,从*ST三维更名为山西路桥,并变更了经营范围,但从法律意义上讲,资产重组并未变更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公司仍需承担原山西三维虚假陈述行为的民事责任。而从公司业绩表现看,投资者诉讼案件结果对公司经营应不会产生多大影响。



山西路桥今年1月发布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19年1-12月净利润盈利1.12–1.45亿元,比上年增长130.88% - 198.9%。业绩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同期公司业绩合并化工资产经营亏损;二是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业务变为高速公路管理与运营,2019年度高速公路业务实现盈利。其中,公司下属子公司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19年预计实现净利润1.62-1.7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