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

索赔通报 I祥源文化收60起赔付判决书I大智慧再赔307人逾2000万I安硕信息案剩127起一审未结索赔1765万

时间:2020-01-23 阅读:1018

一、祥源文化(600576)新近收到杭州中院、浙江省高院60份民事判决书


杭州中院对20名原告起诉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原诉请赔偿金额930536.81元)审理终结,一审判决公司赔偿942222.12元(含赔偿款、利息及案件受理费),龙薇传媒、赵薇就相应案件应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浙江省高院对公司等相关方一审败诉提起上诉的40起证券索赔案件(原合计诉讼金额4217720.98元)审理终结 ,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需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及利息2533165.04元,案件受理费38050元由公司及相关方负担。


目前,二审涉及金额相关方(包括万家文化原实控人人孔德永)已全额支付公司,因此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众维515证券索赔网提示,2017年1月12日至2月27日间买入该股且截止日仍持有而浮亏者可网上提交报名起诉索赔。


二、大智慧新近赔付300余股民不少于2163万元


大智慧(601519)于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22日收到上海金融法《民事调解书》、上海市高院《民事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1、根据《民事调解书》,就9名原告起诉大智慧公司和175名原告起诉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原诉求赔偿金额合计20173754.32元),大智慧与上述原告184名自然人自行和解达成如下协议,法院予以确认:

(1)公司应依调解书向原告支付人民币12616598.67元。

(2)立信所依调解书(针对诉公司和立信所的175名自然人)对公司所负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上海市高院已对公司和立信所所涉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相关当事人的88例上诉申请作出二审判决:

(1)对于上诉人诉原告12名自然人的上诉申请,撤销《民事判决书》中对应的一审判决部分;改判为大智慧应赔偿原告12名自然人投资差额及佣金损失2,344,841.54元,并支付上述款项利息;

(2)对于其余上诉申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应赔偿76名自然人投资差额及佣金损失6,679,661.91元,并支付上述款项利息;

(3)上诉人立信所依据判决书(针对诉公司和立信所的33名自然人)对上诉人大智慧所负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对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提出的35例再审申请作出如下裁定: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安硕信息案新增31起索赔564万元,一审未完结案件127个索赔1765万


安硕信息(300380)1月22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等诉讼材料,31名原告投资者诉被告安硕信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原告诉请被告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5642738.07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安硕信息表示,公司涉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三年诉讼时效已届满。本次公告案件均系原告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向法院提起,经法院工作程序后于今日送达公司。公司已经收到但尚未一审完结的诉讼案件数为127个,涉及诉讼请求金额为17651290.04元。众维515证券索赔网提示:大智慧、安硕信息证券索赔案已过三年诉讼时效,不再受理新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