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30 阅读:1375
在2019年7月25-26日间买入吉药控股且26日收盘仍有持股的受损股民可报名众维515提起索赔诉讼。
在今年8月8日下达立案调查通知书后,历时仅三个多月, 证监会对吉药控股信披违法案的调查、审理宣告终结。2019年11月25日,吉药控股(300108)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吉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吉药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9年7月24日,吉药控股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披露“经公司与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作,待该办法 具体实施细则出台条件成熟后,再继续推进谋划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
证监会指出,上述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表述在吉药控股与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意向协议之解除协议》中不存在。而该公告披露后,2019年7月25日吉药控股股票开盘后,连续2日涨停,股价从5.40 元涨至6.53元,涨幅20.93%,而2019年7月25日、7月26日两天,创业板指数分别上涨 0.8%、下跌0.27%。
《公告》引发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声明及交易所问询,2019 年7月26日收市后,吉药控股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的更正公告》,披露“鉴于目前重组方案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面临较大不确定因素,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意向协议》,公司与修正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筹划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证监会认定,吉药控股2019年7月24日《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与事实不符,存在误导性陈述,构成《证券法》所虚假陈述行为。 对吉药控股的违法行为,吉药控股董事长、总经理孙军,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亮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财务总监张忠伟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吉林证监局依法决定对吉药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孙军等3人给予警告,并分处30万元、30万元、10万元罚款。罚款合计130万元。
吉药控股表示,公司本次行政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而处罚决定的下达,标志着对吉药控股的民事索赔诉讼前置条件已满足。根据证监会的处罚认定,在2019年7月25日-26日期间买入吉药控股且26日收盘仍有持股者具备索赔资格,可登录众维515网上报名加入索赔征集。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乌龙公告发布后的7月26日,公司第三股东吉林投资减持了509万股,减持价格为6.53元/股——正是阶段最高价。而对于公司是否存在故意停牌、停牌不审慎、炒作股价等行为的质疑,公司回应称停牌期间确认已构成重组上市,因创业板重组上市实施细则尚未明确,暂时无法继续推进,因此不存在故意停牌、停牌不审慎、炒作股价等情形。
三季报显示,吉药控股今年1至9月实现营收85528.53万元,同比增长42.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6.27万元,比上年同期缩水88.03%,扣非净利润-2616.02万元,同比大降148.77%。11月29日早盘收盘,公司股价报3.75元,仅及四个月前高点价的57.43%,更是创下2014年2月11日以来的新低,市值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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