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09 阅读:1892
在2018年6月2日公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过去17个月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披违法违规一案有了初步结论。
11月8日,*ST瑞德(600666)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近日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中国证监会查明,奥瑞德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的情况。
三、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四、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及诉讼的情况。
五、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证监会认定,对奥瑞德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行为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左洪波,他作为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在奥瑞德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居于核心地位,直接组织、策划、领导并实施了涉案违法行为,是主要决策者,其行为直接导致奥瑞德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情节严重。
告知书还指出,左洪波还存在《证券法》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行为。
重庆证监局拟决定:对奥瑞德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左洪波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两责并罚)、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15名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处3万元至20万元罚款。各项拟罚款合计301万元。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如后续证监会以虚假陈述为由对奥瑞德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奥瑞德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吴立骏律师团队初步确定:在2016年8月26日(奥瑞德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至2018年6月1日(公司被立案调查公告前一日)间买入奥瑞德股票,并在2018年6月1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后续或有索赔资格,可登录众维515网上报名参加索赔预登记。
2019年10月25日发布的公司三季报显示,*ST瑞德今年1-9月营业收入6.096亿元,同比-26.69%,净利润 -2606.50万元,扣费净利润4049.45万元;公司总资产427881.22万元,净资产64856.86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事项余额67692.44万元。公司已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同时计入其他应收款(左洪波) 科目,后续,公司将继续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追缴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尽快解决资金占 用问题,保障投资者权益。
三季报指出,审计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的内容如下:“因奥瑞德存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违规借款及担保事项,涉及借款本金共计48,414.2219万元,涉及担保本金共计25,000.00 万元。我们虽然对奥瑞德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前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诉讼和索赔等事项实施了检查、计算、函证、与管理层及常年法律顾问的沟通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奥瑞德发布了对外债权登记公告,但我们仍无法判断是否因上述原因还存在其他未经批准的对外借款担保事项,以及对奥瑞德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ST瑞德还提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质押股份已触及平仓线,且因债务纠纷导 致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能否解除冻结以及解除冻结的时间尚存不确定性。若其所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31.83%)被司法执行或强制平仓,则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2015年6月,奥瑞德曾创下34.92元(前复权)的历史最高价。截至2019年11月8日收盘,*ST瑞德股价报1.71元/股,市值21亿元。不足历史峰值的5%。2018年6月末,公司股东人数101055户,户均持股1.21万股。2019年9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72099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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