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证监会12条来啦!赋能投资者保护/索赔,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者战抖吧

时间:2019-09-12 阅读:1128

据证监会官网,9月9至10日,证监会在京召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12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充分发挥科创板的试验田作用。二是大力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三是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短板。四是狠抓中介机构能力建设。五是加快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六是推动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七是切实化解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风险。八是进一步加大法治供给。九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十是提升稽查执法效能。十一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十二是加快提升科技监管能力。




有市场投研策略团队指出,对比发现,2019“证监会12条”与2004年、2014年对资本市场的改革安排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对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有望同历史上的“国九条”一样,为长期牛市的形成奠定坚实基础(见图)。而众维515注意到,“证监会12条”在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和投资者保护方面,可谓是新意迭出极富创见意义十分重大,值得认真揣摩。


首先,将来对证券违法作恶者的惩戒再也不是区区数十万的“罚酒三杯”——这些市场“坏孩子”不仅有可能被罚个倾家荡产,搞不好还会锒铛入狱。“12条”中的第八项重点任务是“进一步加大法治供给”,证监会提出,要“加快推动《证券法》《刑法》修改,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用好用足现有法律制度,坚持严格执法,提升监管威慑力。”




可以预计,随着《证券法》、《刑法》的修订完善,诸如业绩造假欺诈上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及作为市场“看门人”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职,敷衍塞责睁眼闭眼,导致出具的文件失实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一定会大为减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和广大投资者正当权益的丑恶现象必将得到有效遏制,投资者的决策依据和投资预期也将更为安全可靠有效。




众所周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监管的永恒主题,是维护市场三公原则的重要基石,也是衡量一个市场是否健康成熟的重要标准。“证监会12条”第九项重点任务专讲“加强投资者保护”,举措是“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罚没款优先用于投资者救济的制度机制。推动修改或制定虚假陈述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相关民事赔偿司法解释。”


近年来,国内不乏引入欧美市场证券集体诉讼机制的呼声。集体诉讼以其“一人胜诉,全体受损投资者受益”的特点和功效,无疑有利于在更大程度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而随着近年来方正科技青岛中程(原恒顺众昇)等示范判决判例的诞生,中国特色的共同诉讼制度下的证券集团诉讼已呼之欲出。





有证券维权人士和法学专家指出,示范判决可以提升审判效率、促进适法统一,有利于提升证券诉讼司法实践水平,强化投资者保护能极;示范判决机制与支持诉讼、诉调对接等机制相结合,可以缩短诉讼周期、降低维权成本、增强投资者诉讼能力,有效解决投资者维权难的问题。它会是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的先声吗?值得期待。





在证券民事索赔领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与虚假陈述鼎足而三,一起构成最为常见、多发的三大类型案件。与证券虚假陈述索赔已有众多相对成熟司法判例形成对照的是,由于多种原因,操纵市场类投资者索赔官司目前尚无成功案例,内幕交易受损者索赔也仅见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等少数个例,受到这两类不法侵害的投资者权益保障不够充分。“12条”的出台将推动相关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修改或制定,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案索赔常态化的“破题”之日兴许已不再遥远。而行政罚没款如能优先用于投资者救济,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投资者赔偿执行难的问题。





投资者“保护牛”渐行渐近,你感觉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