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

山西路桥10位股民一审胜诉获赔二成,106起索赔中股民已一审胜诉49起获判赔256万多

时间:2019-09-07 阅读:1063


【摘要】山西路桥(000755,原山西三维)9月6日公告投资者索赔诉讼事项最新进展,近日公司新收到法院10份《民事判决书》,10名原告投资人诉请判令山西路桥赔偿其投资损失合计2884130.77元,太原中院一审判决被告公司赔偿10人共576826.15元,赔付比例2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收到部分股民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106 起,法院下达一审判决书 49 份(涉及公司赔偿金额共计2,560,686.42 元)。针对一审判决,公司将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上述证券虚假陈责任纠纷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附: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9-039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晋 01 民初230 号、236 号、239 号、297 号、298 号、365 号、367 号、373 号、374 号、375 号《民事判决书》。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自2018 年9 月22 日至今多次发布了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和《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详情请见:公司自 2018 年 9 月 22 日至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2018-102、2018-114、2018-120、2019-02、2019-09、2019-019、2019-021、2019-023、2019-028、2019-029、2019-030、2019-030、2019-038 号)。

三、判决情况

1、关于(2019)晋 01 民初 230 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

1,589,290.96 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梁勇投资损失人民币 317,858.19 元;驳回原告梁勇的其他诉讼请求。

2、关于(2019)晋 01 民初 236 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损失人民币151,915.22 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魏红投资损失人民币 30,383.04 元;驳回原告魏红的其他诉讼请求。

3、关于(2019)晋 01 民初 239 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损失474,288.68 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梁开投资损失人民币 94,857.74 元;驳回原告梁开的其他诉讼请求。

4、关于(2019)晋 01 民初 297 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114,548 元、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229.10 元,合计 114,777.10 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丁浩强投资损失人民币 22,955.42 元;驳回原告丁浩强的其他诉讼请求。

5、关于(2019)晋 01 民初 298 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107,117.81 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侯丙辛投资损失人民币 21,423.56 元;驳回原告侯丙辛的其他诉讼请求。

6、关于(2019)晋 01 民初 365 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48,065 元人民币。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秀荣投资损失人民币 9,613 元;驳回原告李秀荣的其他诉讼请求。

7、关于(2019)晋 01 民初 367 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损失 25,939元人民币。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程耀峰投资损失人民币 5,187.80 元;驳回原告程耀峰的其他诉讼请求。

8、关于(2019)晋 01 民初 373 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损失 340,233元人民币。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邢军投资损失人民币 68,046.6 元;驳回原告邢军的其他诉讼请求。

9、关于(2019)晋 01 民初 374 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人民币24,972 元。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蒋芙蓉投资损失人民币 4,994.40 元;驳回原告蒋芙蓉的其他诉讼请求。

10、关于(2019)晋 01 民初 375 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损失 7,532元人民币。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程博策投资损失人民币 1,506.40 元;驳回原告程博策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收到部分股民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106 起,法院下达一审判决书 49 份(涉及公司赔偿金额共计2,560,686.42 元)。针对一审判决,公司将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上述证券虚假陈责任纠纷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六、备查文件

(2019)晋 01 民初 230 号《民事判决书》;

(2019)晋 01 民初 236 号《民事判决书》;

(2019)晋 01 民初 239 号《民事判决书》;

(2019)晋 01 民初 297 号《民事判决书》;

(2019)晋 01 民初 298 号《民事判决书》;

(2019)晋 01 民初 365 号《民事判决书》;

(2019)晋 01 民初 367 号《民事判决书》;

(2019)晋 01 民初 373 号《民事判决书》;

(2019)晋 01 民初 374 号《民事判决书》;

(2019)晋 01 民初 375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