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

时间:2019-08-18 阅读:1117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9-06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所处诉讼阶段:一审审理及一审判决 

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诉金额:本次新增 10 件案件一审判决金额:641,729.00 元(含赔偿金额、案件受理费);本次新增 292 件案件涉诉金额:49,625,589.81元。截至目前,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 1160 件,合计涉诉金额为 344,344,720.76 元。 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 5,311.76 万元;本次诉讼判决及新增案件计提预计负债 841.72 万元,预计减少公司第三季度净利润 631.29 万元;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已累计计提预计负债6,153.48 万元。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5 月,公司因未依法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受到中国证 监会的行政处罚。部分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主张前述事项对其造成了损失,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 集团”)等被告提起诉讼。截至 2019 年 5 月 25 日,公司合计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长沙中院”)送达的共计 258 件案件《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公司 等被告对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 30%的责任,公司等被告需承担赔偿责任的金额合计 35,264,261.46 元(含赔偿金额、案件受理费)。针对长沙中院上述一审判决,公司、方正集团及部分原告等案件当事人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湖南高院”)提起上诉,目前均未生效。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定期报告。 

 

二、本次诉讼判决及新增案件情况

 

2019 年 5 月底至 6 月,公司新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 10 件案件《民事判决书》 其中 1 件案件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其余 9 件案件长沙中院判决公司 等被告因虚假陈述行为对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 30%的责任,公司等被告应赔偿原告投资者损失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合计 641,729 元。目前上述 10 件案件均已上诉至湖南高院,尚未生效。2019 年 6 月,长沙中院对 595 件原告投资者诉公司及方正集 团等被告的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开庭中部分原告变更了诉讼请求,减少了索赔 金额。此外,公司近期新收到 292 件投资者起诉案件,合计涉诉金额为 49,625,589.81 元。 

 

综上,截至目前,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 1160 件,合计涉 诉金额为 344,344,720.76 元。长沙中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案件共计 268 件(注:均 已上诉尚未生效),公司等被告需承担赔偿责任的金额合计35,905,990.46 元(含赔偿金额、案件受理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 5,311.76 万元; 本次诉讼判决及新增案件计提预计负债 841.72 万元,预计减少公司第三季度净利润 631.29 万元;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已累计计提预计负债6,153.48 万元。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 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依照法律法规的 3 / 3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7 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9-05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所处诉讼阶段:一审审理及一审判决

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诉金额:本次 9 件案件一审判决金额:12,857,089.98 元(含赔偿金额、案件受理费);本次新增 362 件案件涉诉金额:75,637,625.87 元。截至目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 868件,合计涉诉金额为 314,956,419.68 元。

 

公司以前年度对该类诉讼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 4,295.85 万元;本次诉讼判决及新增案件计提预计负债 1,015.91 万元,预计减少公司本期利润 761.93 万元;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已累计计提预计负债 5,311.76 万元。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5 月,公司因未依法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部分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主张前述事项对其造成了损失,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长沙中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等法院对公司、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等被告提起诉讼。其中,北京一中院等法院将起诉案件全部移送至长沙中院审理。

 

截至 2019 年 1 月,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 506 件,合计涉诉金额为 239,318,793.81 元。2019 年 1 月,公司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共计 249 件案件《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公司等被告对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 30%的责任,249件案件公司需承担的赔偿责任金额合计 22,407,171.48 元(含赔偿金额、案件受理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定期报告。

 

针对长沙中院上述一审判决,公司、方正集团及部分原告等案件当事人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湖南高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二审开庭通知。

 

二、本次诉讼判决及新增案件情况

 

2019 年 5 月,公司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 9 件案件《民事判决书》(2018 湘01民初 255 号等 9 案),长沙中院对 9 名原告投资者诉公司、方正集团等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长沙中院判决公司及方正集团两被告因虚假陈述行为对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 30%的责任,公司及方正集团应赔偿原告投资者损失合计 12,764,585.88 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92,504.1 元。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至湖南高院。截至目前,上述判决仍在上诉期内,尚未生效。同时,公司近期新收到 362 件投资者起诉案件,合计涉诉金额为 75,637,625.87 元。

 

综上,截至目前,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 868 件,合计涉诉金额为 314,956,419.68 元。长沙中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案件共计 258 件(注:均已上诉或处于上诉期间内,尚未生效),公司等被告需承担赔偿责任的金额合计35,264,261.46 元(含赔偿金额、案件受理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以前年度对该类诉讼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 4,295.85 万元。本次诉讼判决及新增案件计提预计负债 1,015.91 万元,预计减少公司本期利润 761.93 万元;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已累计计提预计负债 5,311.76 万元。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