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

胜利精密遭股民索赔820余万,此前已多次开庭这类投资者可报名参讼

时间:2022-04-12 阅读:560


【提示】众维515证券索赔网主理律师表示,其代理的部分胜利精密(002426)原告股民索赔诉讼此前已在南京中院多次开庭,根据证券法及最新司法解释,凡在2017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胜利精密,并在2020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在“众维515”网站、微信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提交获赔申请报名加入后续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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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8日,胜利精密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南京中院涉诉材料,法院已受理45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诉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共计820.59万元和诉讼费用,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原告诉状称,2021年5月,胜利精密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该告知书,被告存在严重的虚假陈述行为,其虚假陈述的实施日为2017年4月20日,揭露日为2020年4月29日,基准日为2020年6月12日,基准价为1.69元。原告基于对被告虚假陈述的信任投资其股票,其间遭受的损失依法应由被告赔偿。

 

公告称,上述案件将于2022年5月25日开庭,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2022年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7起,涉及总金额约4243.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3%。

 

据此前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胜利精密于2020年8月7日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于2021年5月18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2016-2018年,胜利精密子公司智诚光学通过虚开主营产品销售发票、虚假销售原材料、未及时入账原材料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虚减营业成本、虚增利润总额,导致胜利精密2016、2017、2018年年报累计虚增营业收入4.37亿元、虚减营业成本2.2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54亿元。

 

证监会依法拟决定,对胜利精密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智诚光学原实控人、时任总经理王汉仓及智诚光学时任财务总监郭文杰给予警告并分处30万元罚款;对胜利精密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玉根等4人给予警告并分处10万元罚款。以上拟罚款合计160万元。证监会同时拟决定,对涉案数额特别巨大、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的王汉仓、郭文杰2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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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9日,胜利精密公告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并对2016-2018年报的相关内容作出修订。重述前智诚光学三年分别实现净利润4163.27万元、5230.27万元、5984.31万元,业绩承诺总完成率109.84%。但更正后智诚光学三年合并计算亏损35357.06亿元,与承诺的差额高达近5亿元。相应影响胜利精密2016-2018年净利润由更正前的4.29亿、4.62亿、-7.23亿调整为1.17亿、1.64亿、-8.03亿。公司预计2021年度盈利4000 - 55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9.67% - 85.79%(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1年报为准。

 

资料显示,胜利精密上市于2010年6月,主营移动终端、智能制造和新能源业务。二级市场上,自2016年7月创11元以上高点以来,胜利精密股价最低跌至1.5元以下,跌幅高达87%,被立案调查后曾连续三日一字跌停,持股者损失严重。2022年4月13日,公司股价收报1.94元,最新市值66.77亿元,而历史最高市值一度逼近400亿元。

 

2021年9月以来,投资者诉胜利精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在南京中院多次开庭,目前在等待法院判决中。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总数约14.58万户。提示其中符合前文索赔报名条件的受损股民,可联系“众维515”证券索赔律师团队报名加入后续诉讼,有望依法获得部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