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

中润资源及3人拟罚46万!3亿债务违约迟报 索赔条件明朗持续征集中

时间:2021-12-10 阅读:496

2021年12月9日晚,中润资源(000506)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前的2020年4月15日,因历史信披问题,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经查,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期间,中润资源多次发生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行为。证监会依法拟决定:对中润资源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李明吉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石鹏、时任董秘贺明给予警告并分处3万元罚款。


2016年5月,中润资源分别向崔炜、疏小倩、刘家庆、国金聚富、鼎亮汇通、上海翊芃借款合计4亿元,截止 2016年7月11日,上述借款中有2.75亿元本金(占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9.16%)到期未清偿,中润资源在借款到期前未取得债权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书面文件,已构成违约。截止2017年6月30日,崔炜、刘家庆、国金聚富同意的展期届满,鼎亮汇通的借款也已到期,但中润资源仍未能偿还4债权人合计3亿元的借款本金(占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32%)及利息,也未在该日前取得债权人同意再次展期的书面文件,再度发生债务到期未能清偿事项。中润资源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债务违约情况,直至2018年4月27日才在2017年报中披露。


众维515证券索赔网主理律师提示:相信不久后证监会会对中润资源出具正式处罚决定书,根据证券法及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相关司法解释,凡2016年7月11日-2018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中润资源且2018年4月26日盘后仍持股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在 “众维515”网站、微信发送股东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提交获赔申请依法起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