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

股民诉长园集团示范性案件首迎一审阶段胜诉;昊华能源、ST同洲分别遭股民索赔4643万元、1120万元

时间:2021-11-28 阅读:586

一、股民诉长园集团示范性案迎一审阶段胜诉,适格投资者搭车参讼有望获赔 

 

日前,投资者诉长园集团(600525)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代表人示范性案件传来好消息:法院一审判决确认被告长园集团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行为。这也是迄今该系列索赔案产生的唯一一审判决。代理该起代表人示范性案件原告的众维515证券索赔网主理律师提示,2018年末,长园集团股东数约为6.64万户,其中凡2017年3月14日后(含)买入长园集团股票,并在2018年12月24日收盘后当日仍持有该股的权益受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可在众维515网/微发送股东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提交获赔申请,预计参讼后获赔几率较大。


 

2020年10月,长园集团、尹智勇等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今年8月,投资者诉长园集团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示范判决首案在深圳中院开庭,原告诉请确认被告长园集团虚假陈述侵权,并赔偿原告损失约57万元。2021年11月19日,法院一审判决确认被告长园集团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行为。本次判决只是本案一审判决组成部分之一,仅围绕原告确权的诉求展开,对于原告损失的具体数额,涉及系统性风险、个股因素及损失因果关系等将另行判决。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首起原告确权、损失赔偿分开判决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纠纷判例,该判决是国内司法机构以创新司法理念化解证券群体性纠纷的又一有益尝试,或有利于引导双方当事人转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以降低诉讼成本,高效批量化解同类平行案件。



公告显示,截止今年10月28日,长园集团收到投资者索赔诉讼累计金额约20263.93万元。据悉,就目前已开庭的472起投资者诉长园集团索赔案,深圳中院此前已委托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就市场风险进行评估核算,不久前该机构已出具投资者损失核定意见书,显示约有三分之二的案件被核定的赔付比例在80%-90%。



二、ST同洲(002052)11月27日公告,公司新近收到深圳中院《应诉通知书》,显示该院已受理10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原告诉请判决被告同洲电子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及利息损失等)合计1120.24万元。上述案件暂未收到开庭通知。2021年7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昊华能源(601101)近日公告,2021 年 7 月 6 日至11月26日,公司新收到法院送达的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241件,诉请求金额合计2148.38万元,其中1名投资者以虚假陈述为由起诉公司和现任董事长,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224 件案件已召开一次庭前会议。另此前被诉案件中,叶某等11人申请追加时任董事长为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迄今,公司已累计收到相关原告诉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273件,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4643.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