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

监管动态及索赔进展 I 未来股份(原宏达矿业)*ST艾格 ST文化 大智慧(11月24日)

时间:2021-11-23 阅读:665


一、未来股份(600532)及4人领罚180万元,宏达矿业受损股民索赔诉讼正式启动


未来股份(原宏达矿业)11月24日公告,公司2018年4月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20年10月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1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2016年中报存在重大遗漏,2016年报、2017年中报、2017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证监会依法决定:


对宏达矿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宏达矿业时任实控人颜静刚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崔之火,时任财务总监朱士民,时任董事吕彦东给予警告,并分处20万元罚款。处罚决定揭示,上述当事人的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2016-2017年,宏达矿业作为债务人,与科信小贷等签订20份共1.15亿元借款合同,上述款项均转入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公司的账户或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宏达矿业全资子公司东平宏达、临淄宏达分别与中吉物流、上海攀定签订购销合同并支付预付款1.49亿元,中吉物流、上海攀定在到款当日将款项转入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银行账户。此外,宏达矿业与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品田创业共同投资宏投网络,宏达矿业累计出资5.5亿元。


上述关联交易2016年度新增金额6.59亿元,2017年度新增金额1.55亿元,分别占2015、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75%、8.13%。宏达矿业未在2016、2017年报中披露该事项。同时,宏达矿业未将前述其以债务人身份发生的借款金额计入财报,导致2016年报、2017年中报、2017年报财务报表少计负债。


(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2016、2017年,宏达矿业及其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金额分别为24.30亿元、23.1亿元,其中,向颜静刚等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金额分别为22.3亿元、19亿元,分别占2015、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4.36%、99.63%。


宏达矿业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件;宏达矿业2016年中报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0.55亿元,为关联担保;2016年报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24.3亿元,其中关联担保22.3亿元;2017年中报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21.1亿元,其中关联担保18亿元。2017年报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23.1亿元,其中关联担保19亿元。



众维515证券索赔网主理律师提示,行政处罚的落地同步开启了民事索赔诉讼窗口,凡2016年1月5日后(含)买入宏达矿业且2018年2月8日盘后仍持有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在众维515(网/微)发送股东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提交获赔申请,后续依法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对该司虚假陈述的民事索赔诉讼。




二、*ST艾格(002619)公告于2021年11月22日收到金华公安《立案告知书》,警方对公司前任董事长、总经理王双义及财务总监刘汉玉等人挪用资金一案启动立案侦查


提示:凡2018年8月31日后(含)买入艾格拉斯且2020年12月6日晚仍持有该股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在众维515网/微发送股东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提交获赔申请依法索赔。



11月17日晚间,*ST艾格公告当日收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未在2018年中报至2020年中报五期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未在2019年报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存在重大遗漏;公司两次以虚假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入账,导致2019年报至2020年三季报四期定期报告虚增其他流动资产、虚增利润。


证监会依法拟决定,对艾格拉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双义、时任财务总监董事刘汉玉给予警告,并分处400万元、3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曹晓龙等11名责任董监高给予警告并分处50-60万元罚款。拟决定对刘汉玉、王双义分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三、ST文化(300089)11月22日公告新增诉讼仲裁事项


其中。9名中小股东原告以公司应承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要求公司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诉请判令被告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含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 614662 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提示:凡2017年4月11日后(含)买入文化长城,且2019年4月29日或2019年11月4日盘后仍持股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在众维515网/微报名索赔(两区间同时满足者,取两区间损失孰大起诉)。


2021年9月,ST文化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存在以下违法行为:2017年报、2018年中报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2016年报、2017年报、2018年报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存在重大遗漏;2018年报虛增营业收入及利润,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如实披露对翡翠教育失去控制权情况,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7月22日对深交所的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转让重大变化情况。



四、大智慧(601519)起诉张长虹等5人获上海金融法院受理



截至2021年11月12日,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向投资者赔偿支付3.2475亿元。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张长虹、王玫、王日红、洪榕、郭仁莉,诉请判令五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其已赔付的赔偿款3.2475亿元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于2021年11月22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受理通知书》(受理时间2021年11月19日)。


依据《证券法》的规定,张长虹等五被告应对投资者因案涉虚假陈述行为遭受的股票投资损失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司在履行判决义务向投资者赔偿之后,有权就支付超出自己应承担赔偿份额的部分向连带责任人追偿。


(提示:投资者诉大智慧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案已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