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

昊华能源虚增矿产28亿元被罚60万元前董事长3年禁入,数十股民已起诉

时间:2021-11-10 阅读:583

11月10日晚间,昊华能源(601101)公告,近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决定对昊华能源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耿养谋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关杰给予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对于福国、张伟、田会给予警告并分处1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耿养谋、时任董事兼董秘关杰、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鲍霞分别被同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2015年,昊华能源收购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取得京东方能源控制权,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当年2月10日的董事会上,昊华能源董事长耿养谋授意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调整为9.6亿吨煤炭资源。昊华能源按此口径进行了账务处理,导致公司2015-2018年四期年报虚假记载,虚增资产约28.25亿元,虚增额分别占当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4.26%、13.96%、13.77%和13.58%。2019年12月,公司公告承认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股权事项存在虚增资产。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众维515(网/微)提示:在2015年2月11日后(含)买入且2019年12月27日盘后仍持有昊华能源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在“众维515”网站/微信报名索赔。


公告显示,截至今年7月5日,北京金融法院累计已受理投资者诉昊华能源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系列案件32起,原告诉请索赔总额2495.39万元。今年6月以来,众维515证券索赔吴立骏律师团队代理的昊华能源原告投资者诉状陆续获法院立案受理,正等待开庭通知。




【索赔快讯】延安必康|*ST圣莱|中兵红箭



一、延安必康(002411)11月10日公告,此前西安中院对吴某芬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原告诉请被告公司赔偿投资差额损失42513.10万元、佣金和印花税损失85.03元合计42598.13元,法院判决公司向原告支付赔偿款25005.86元。公司向陕西高院提起上诉。


经西安中院调解,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与该原告达成和解,并向省高院撤销上诉。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收到原告高某等89人签署的撤诉申请,该89人撤回起诉。除上述原告外,截至目前,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共涉及433名投资者。


据延安必康2021年半年报披露,截至今年7月27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系列案件数量合计501件,涉案金额为9789.38万元,均处于民事诉讼一审程序阶段,公司已计提相关预计负债金额1800万元。


众维515提示【延安必康索赔适格条件(1)2020.2.7-2020.2.10间买入且期末日盘后持有(2)2016.4.26-2020.3.25间买入且期末日盘后持有




二、*ST圣莱(002473)迄今累计收到506起投资者诉讼案件材料,诉求金额累计21048.60万元。一审判决公司赔偿320例,判决金额5925.21万元;一审未决144 例,索赔金额7880.4万元;二审未决73例,索赔金额5017.07万元,二审判决公司赔偿12例,判决金额1351.28万元。部分投资者根据判决结果已向法院申请执行。(注:该系列索赔案诉讼时效已于2021年5月11日届满)




三、中兵红箭(000519)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465宗,原告诉赔5468.74万元,于2020年10-11月在长沙中院开庭审理,后3位原告撤诉,剩余462案原告诉赔5436.99万元。2021年1月19日至2月5日,公司披露长沙中院关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情况。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1年2月就上述462宗案件向湖南高院提起上诉。


近日,公司收到湖南高院就其中209宗案件的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需赔偿该209名投资者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等各类损失共计453.68万元,应承担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17.12万元。公司前期已根据一审判决情况对上述案件计提了预计负债。(注:该案已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