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

监管I*ST德威领罚680万索赔启动;*ST群兴信披违规免罚不免民事赔偿

时间:2021-11-05 阅读:585

一、*ST德威(300325)5日公告,继2020年7月8日被立案调查、2021年9月12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后,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信息,2018年报、2019年报、2020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00万元罚款;对周建明(德威新材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给予警告并处450万元罚款,对陆仁芳(德威新材时任财务总监)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同日另一公告披露,周建明近日已辞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此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事先告知书中拟对周、陆二人分别采取5年、3年市场禁入,而本次处罚决定中未见相关处置。证监会查明,涉案期间,菲尔普斯、苏州乾威、德超制冷、伊泰诺均由德威新材控股股东德威投资集团(实控人周建民)实际控制,四公司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一)为掩盖关联方资金占用,德威新材2018年报虚增6.52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未如实披露3.92亿元银行存款受限情况;2019年报虚增11.04亿元商业承兑汇票;2020年半年报虚增11.04亿元应收票据,分别占当期总资产的15.33%、9.22%、33.10%、33.37%。


(二)德威新材2018年报未披露其与供应商菲尔普斯的关联采购事项,未披露关联交易金额2.38亿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2%。2018年12月末、2019年12月末及2020年7月8日(调查日),关联方菲尔普斯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7.95亿元、9.69亿元、9.78亿元,德威新材2018年报、2019年报、2020年半年报中未披露该事项。


(三)2017年11-12月,德威新材向南京银行为关联人苏州乾威、德威投资、德超制冷、伊泰诺合计2.83亿元贷款提供担保,该金额分别占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22%、17.12%、27.30%。该事项未在2018年报、2019年报、2020年半年报中披露。


(四)2019年11月-2020年11月间,德威新材与苏州资管间担保责任诉讼经调解确定公司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额3.43亿元,德威新材与太仓农商行的相关担保责任诉讼涉案本金6177.68万元,两起涉讼金额分别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3.11%、5.96%;德威新材与自然人龚铭的诉讼纠纷涉案本金1250万元。德威新材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2020年半年报中披露上述诉讼。


根据证券法及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相关司法解释,“众维515”网提示,凡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7月8日期间买入德威新材股票,且2020年7月8日收盘后当日仍持股的权益受损股民,可在网站/微信提交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报名参与索赔征集,在处罚决定下达后依法发起民事诉讼以主张赔偿。





二、*ST群兴(002575)11月5日公告,2020年6月证监会对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的调查,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收到结案通知书,鉴于相关行为已在限期内完成整改,证监会依法决定对公司以“不予行政处罚”结案。


监管信息显示,2020年4月23日,广东证监局对公司下达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2019年6月至2020年4月,群兴玩具实际控制人王叁寿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288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13%,公司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披义务。


同年11月,*ST群兴、实控人王叁寿和公司董事长、时任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总经理等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经查明,2019年3月以来,王叁寿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日最高余额为32726.07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5.38%;上市公司2019年财报被大华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2019年业绩预告亏损2500-3750万元,年报实际亏损18930万元,数据差异较大且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修正业绩预告。


众维515主理律师提示,虽然*ST群兴被免于行政处罚,但上述信披违规事实曝光后公司股票突遭特别警示处理,股票在2020年4-5月间连收13个跌停,一个月间最大跌幅超过63%,投资者损失严重,公司依法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众维515”网/微提示,凡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4月20日期间买入该股且期末日收盘后当日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可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到“众维515网”提交获赔报名申请加入诉前准备。2020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数为2575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