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27 阅读:736
一、ST中安(600654)28日公告,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至27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应诉通知书、民事判决书等文书显示:
法院新增受理230名原告诉公司及共同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新增涉案金额为15067.72万元;新增判决43名原告诉公司、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请金额427.8万元,一审判决被告中安科赔偿427.8万元,被告中安消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招商证券、瑞华所对被告中安科上述付款义务分别在25%、1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迄今,法院已受理相关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合计2224例。尚未判决的案件合计1834例,所涉诉请金额为70775.51万元;一审已判决案件合计388例,所涉诉请金额7975.5万元;二审已判案件2例,所涉诉请金额73.8万元。
【ST中安索赔报名条件】2014年2月18日至2016年12月23日买入原中安消现中安科(ST中安,600654)股票,且2016年12月23日盘后仍持有该股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可在“众维515”(网/微)报名委托
二、金花股份(600080)28日公告,公司涉中小投资者诉讼,新近再收到西安中院19份一审《民事判决书》,原告诉请判令被告金花股份赔偿损失273.16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赔付金额269.99万元(含诉讼费等相关费用)。至此,该系列索赔案已有76名股民一审胜诉,合计判赔约694.29万元。金花股份就上述判决决定向陕西省高院提起上诉。
“众维515网”提示【金花股份可索赔报名的区间条件】凡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持有金花股份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在网站/微信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提交获赔申请参与后续诉讼,此前本团队已代理上百名原告股民递交诉状获法院受理并已缴纳了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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