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

中潜股份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等领罚1450万;长园集团股民索赔1.9亿首案昨深圳开审;昊华能源收百万处罚告知已被股民索赔近2500万

时间:2021-08-31 阅读:567



一、中潜股份及12人领罚1450万,股民索赔诉讼正式启动


中潜股份(300526)最新公告于2021年8月31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并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收购大唐存储项目披露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中潜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5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张顺,时任总经理、董事仰智慧给予警告并分处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郭建兵,时任董事、董秘、副总经理明小燕给予警告并分处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秘、副总经理张继红等8人给予警告并分处50万元罚款。以上总罚款1450万元。



提示:处罚落地意味着中潜股份民事索赔诉讼正式进入实体审理流程,凡在2020年3月13日-10月20日期间买入并期末日收盘后持有中潜股份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在“众维515”网/微报名索赔。



二、长园集团遭股民索赔1.9亿首案开审,400余原告翘盼示范判决落地,原告代表人律师提示适格参讼条件 

 

2021年8月31日上午,投资者诉长园集团(600525)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示范判决一案在深圳中院如期开庭,原告诉请被告公司赔偿其各项投资损失56.99万元。众维515证券索赔网主理吴立骏律师代表原告出庭应诉,他也是本系列案件唯一非法人机构委派的原告代表人。庭审中,原告被告双方律师主要围绕系统风险和是否存在非系统风险,以及揭露日的认定展开法庭辩论,案件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再审。

 


律师提示,本案适格原告获赔概率较大,凡2017年3月14日后(含)买入长园集团股票,并在2018年12月24日收盘后当日仍持有该股的权益受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适格股民可在“众维515”网/微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提交获赔申请。

 

据悉,这是长园集团投资者索赔系列案件的全国首次开庭。在该案示范判决生效后,法院将按生效判决认定的共通的事实、法律适用标准、损失计算方法等,对示范案件之外的平行案件依法处理,有望大幅缩短该系列案件的审理周期。2018年末,长园集团股东数约6.64万户,推断或有相当比例股民符合索赔条件。

 

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10月23日,长园集团等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认定其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违反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2017年报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长园集团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对时任长园和鹰董事长、总裁尹智勇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史忻、刘瑞等其他10人被警告并分处3-20万元罚款,罚款合计214万元。尹智勇、史忻、刘瑞同时被分别采取10年、5年、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尹智勇后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行政处罚下达后,长园集团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随即展开,部分诉状中尹智勇、史忻等也被列为上市公司之外的共同被告。据公司今年8月28日披露的2021年中报,公司迄今累遭蔡某某等427名投资者索赔累计约19029.26万元,目前暂时无法准确判断投资者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金额。中报显示,长园集团今年上半年实现营收26.76亿元,同比增加13.32%;实现净利润3486.22万元,同比减少6255.84万元,减幅64.21%;期末净资产43.52亿元,与上年末持平。

 


9月1日,长园集团股价跌收6.84元,最新市值89.32亿元,而在索赔区间内的2017年9月,该股曾短暂突破21元一线高位,市值逼近280亿元,至今已回落逾三分之二。截至今年6月30日,公司股东为42328户。



三、昊华能源等收140万元处罚告知书3人市场禁入,30余股民索赔近2500万元已获北京金融法院受理


2021年8月31日,昊华能源(601101)公告于当日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2015年,昊华能源收购京东方能源30%股权取得后者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同年2月10日,昊华能源董事长耿养谋在董事会议上授意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调整为9.6亿吨。此后,昊华能源按照上述口径进行了账务处理,导致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报虚假记载,虚增资产约28.25亿元,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4.26%、13.96%、13.77%和13.58%。2019年12月27日,公司公告承认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股权事项存在虚增资产。


北京证监局依法拟决定:对昊华能源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耿养谋、关杰、田会、张伟、于福国等给予警告并分处10-30万元罚款,拟罚款总额140万元。同时拟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耿养谋、时任董事兼董秘关杰、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鲍霞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因鲍霞等8人的违法行为巳过追责时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提示:今年4月以来,北京金融法院已陆续立案受理了多名投资者诉昊华能源虚假陈述民事索赔案,包括“众维515”主理律师代理的部分案件。昊华能源公告显示,截至今年7月5日,法院累计已受理该系列案件32起,原告诉请索赔金额合计约2495.39万元,部分原告除起诉昊华能源外,还同时起诉了公司时任董事长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5年2月11日-2019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期末日盘后仍持有昊华能源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在“众维515”网/微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提交获赔申请,报名加入后续索赔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