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08 阅读:928
风华高科(000636)6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广州中院《应诉通知书》,法院新近受理46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决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及利息损失等)506.06万元,并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上述诉讼开庭日期未定。至此公司或已累遭370多人索赔近2.42亿元,一审判赔约2.38亿元。
2019年11月22日,风华高科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风华高科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26名公司在职或离职有责人员(包括前后三任董事长及五位副总裁)同时被罚,全案罚金147万元。
经查明,风华高科2015年报、2016年半年报、2016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为回避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当事人对难以收回的广州鑫德等四公司巨额应收账款进行隐蔽复杂的“会计调节”,导致三期报告虚增利润总额6192.12万元,分别占各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0.12%、60.21%、33.05%。此外,公司还未及时披露2018年4月8日召开的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迟至4月28日才补充披露,内容涉及年审机构对公司2017年财报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公司更正2017年报及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等议案未获表决通过等重大事项。
投资者索赔诉讼随即展开。今年3月23日公司2020年报披露,其涉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被309名投资者起诉索赔累计23464.19万元,其中178案已一审判决,风华高科被判赔偿原告损失共约2.08亿元,其中96案已二审开庭待判决,82案等候二审开庭;56案已于2021年2月25日一审开庭,56原告诉赔金额1888.36万元,尚未有判决结果;剩余75案于2021年3月25日同时在广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原告诉请赔偿金额566.09万元。公司已根据一审判决及诉讼进展计提22898.09万元预计负债。
今年6月5日,公司公告新增16人索赔218.32万元。6月29日公告,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风华高科需向131名原告投资者赔偿2771.92万元,案件受理费42.48万元由131名原告负担约1.38万元、被告公司负担41.1万余元。7月6日公告,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16名投资者200.83万元,案件受理费41817元由原告负担3372元、被告负担38445元。
根据一审判决对本案实施日和揭露日的认定,“众维515”网主理律师提示,凡2016年3月29日后(含)买入风华高科,并在2018年8月7日收盘仍有持股而受损的投资者,可在网站或加微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提交获赔报名申请参与后续索赔诉讼。2018年7月末,公司股东总数达10.23万户,户均持有8500多股。鉴于一审法院近乎全额支持了原告索赔主张,适格股民切勿放弃依法参讼挽损的机会。
年报显示,风华高科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33197.96万元,净利润35870.91万元,期末净资产598564.47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1.54%、5.86%和7.38%;公司预计今年上半年盈利4.7-5.2亿元同比接近翻倍。截至2020年3月末,公司股东总数8066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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