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

长园集团新纶科技两公司累遭股民索赔2.24亿,示范判决庭审日已定两类股民可报名参讼

时间:2021-07-29 阅读:696

长园集团、新纶科技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案传来最新消息:众维515网主理吴立骏律师日前接到出庭传票,由他代理的部分原告投资者诉长园集团案、新纶科技案,将分别于今年8月31日、9月7日在深圳中院开庭审理。据悉,两案均确定采用示范性判决机制,吴律师在继上海金融法院方正科技案、厦门中院中创环保(原三维丝)案之后,再次被管辖法院选定为证券索赔示范性判决案件的代理律师。 



据介绍,在示范判决生效后,法院将按生效判决认定的共通的事实、法律适用标准、损失计算方法等,对示范案件之外的平行案件依法处理,有利于批量快速化解同类群体性证券纠纷。众维515网提示:


(一)2017年3月14日后(含)买入长园集团(600525),并在2018年12月24日收盘后当日仍持股的受损投资者,及(二)在2017年4月25日后(含)买入新纶科技(002341)股票,且2019年6月25日收盘后仍有持股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通过“众维515”网或微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提交获赔申请。

2018年末,长园集团股东数约6.64万户;2019年6月末,新纶科技有股东约6.43万户,其中符合上述索赔资格者可依法起诉有望获赔。

 

据此前公告,2020年10月23日,长园集团等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认定其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违反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2017年报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长园集团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对尹智勇(时任长园和鹰董事长、总裁)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史忻、刘瑞等其他10名有责人员被警告并分处3-20万元罚款。罚款合计214万元,尹智勇、史忻、刘瑞同时被分别采取10年、5年、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尹智勇后还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此后长园集团受损投资者陆续起诉公司发起索赔,部分诉状中尹智勇、史忻等被列为共同被告。据公司今年7月28日的最新公告,迄今公司已累遭约330名投资者起诉索赔约14477.33万元。

 

而新纶科技于2020年5月21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存在2016-2018年度虚增收入累计7.37亿元、虚增利润累计1.80亿元,未按规定披露超过10亿元的关联交易及4亿元对外担保的违法事实,决定对新纶科技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侯毅、副董事长兼总裁傅博、副总裁兼董秘高翔、财务总监马素清等19名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3万元不等罚款。总罚款177万元。

 

2021年3月26日,59名投资者诉新纶科技虚假陈述索赔一案在深圳中院进行证据交换及公开庭审。今年7月9日,新纶科技公告披露,公司去年对未决投资者诉讼计提预计负债11515.85万元,其中已知索赔金额8036.80万元,涉及案件323宗、投资者351位。剩余3479.05万元为预计索赔金额。截止今年6月25日,上述索赔案件已调解117宗,涉及投资者145位,调解款共1780.30万元,已支付175.66万元,剩余款项将根据调解协议按期支付。

 


7月30日,长园集团收报6.29元,年内下跌2.33%,总市值82.13亿元;今年一季度末公司每股净资产3.31元,有股东约4.37万户。新纶科技收报5.82元,年内上涨65.81%,最新市值67.06亿元;一季末每股净资产3.18元,股东约7.08万户。